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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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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恃。顯唯惡業及惑病因招三惡趣。展轉
復起三毒之過。因果倶燒末句救方。但淨
其心因亡果喪。五救邪見衆生。前半所救。
上句明因迷四眞諦。惑現境故。次句起見。
邪見翳理即爲闇宅。後半能救之方。六救
著有衆生。前半所救。三有深廣總喩於海。漂
至人天還溺惡趣。未遇如來多成難處。
希求不已故名爲憂。未有對治故無涯畔。
具上諸失故不可處。後半能救可知。七救
無明衆生。前半所救。由本住無明故。不見
無住之本。迷理惑事狂走於生死之中。後
半能救。佛既授法正念即升也。八救險道
衆生。前半所救。人天報危臨墮惡趣。名爲
險道。能救可知。後一偈總結者。前半結有
教證之智。能導無縁之悲。次句結有同體
之悲。能遍十方六道。後句結於所救不越
群迷。第十重光照十方。總結無盡。長行分
二。先明世界數量。略有十七漸窮法界。
後明彼諸世界所有皆現。十頌明因果圓遍
徳。於中分二。前四示佛因果遍説。後六勸
物順行。今初。初一偈因圓果滿。彰有説因。
初三句三達因圓。後句十力果滿。次一偈大
用外彰。正明説法周遍可知。後二對因辨
果。初一偈遍因初可爲因。三句皆果法供
養佛故於法順知。普爲衆生故。能遍用。斯
即等流名相似果。晋經云。正心供養。明是
法供養也。後一偈深因故能速證。初二句六
度自利。謂供佛是檀意。柔兼戒。從初至末
是進策也。次句利他兼方便等。二行既圓則
佛果朝夕。故云速成。後六偈觀物順行。佛
昔如是行今得説法果令物行之亦得斯
果初一偈求法行。二説法行。三聽法行。四
有三偈破相行今初。初句離過。勝他名利
名爲異情。次二句顯徳。一句滿福。一句圓
智。又無異者。於一切法都無所求。若此之
求則見眞法身也。二説法行。前半説法益
物。義利者。令衆生得離惡攝善故。此世他
世益故。世出世益故。福徳智慧益故。上四對
皆先義後利。後半若無説無示同佛説也。
三聽法行兼顯法輪之體。初句教法。次句即
教成行。無有一文一法非菩提因。豈止三
十七品。次句悟理揀去隨文。後句理無廢
興。故常見佛果也。後三破相行。初一正明
後二轉釋今初。初三句。反顯金容煥目而非
形。安可以相取。後句正顯法性超乎視聽。
唯可虚己而求。後二轉釋云何不見。前偈
以妄喩眞。衆生妄惑尚不可窮。諸佛契眞
如何見盡。後偈復轉釋。云雖遍十方不
可定取。如刹遍空有其四義。一多刹滿
空。二體無來去。三不妨成壞。四無別所
依。佛身遍空亦具四義。一頓遍多刹。二恒
不去來。三應有出沒。四體用無依。是故佛
身亦不可以遍空而取耳。上來三品。答初
十句所依果問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菩薩問明品第十
釋此一品亦有四門。初來意中有通有別。
通謂上來三品。已答十句生解所依。此下正
主解因果。故次來也。生解因中先答十
住。住攬信成。將答所成。先辨能成。又正
答十信故下三品來也。後別者。三品明信
有解行徳。解爲二本此品先來。二釋品者。
菩薩是人問明是法。遮果表因故云菩薩。
問即是難。明即是答。然問有二種。一汎爾相
問。梵云必理車。二者難問。謂以理徴詰。梵
云鉢羅室嚢。即今品意也。答亦有二。一但
依問詶報曰答。二若倶爲解釋旁兼異
義。美言讃述令理顯煥曰明。即今品意也。
明亦破闇。能除問者之疑闇故。今文殊九
首互爲明難。遞作碪椎。研覈教理以悟群
生。故以名也。又長行明起於問。偈頌明解
於問故曰問明。不云答者。欲以明兼於
問故。問有二義故得稱明。一問中徴責詰
難理盡。使答者亡言。此至明之問也。二以
問中進退詰理令現使答者易釋。故以爲
明。又明即法明。以十菩薩問出十種法明。
故曰問明。雖諸義不同。皆菩薩之問明。依
主釋也。三宗趣者。亦先通後別通復二義。一
通分宗。二通會宗。並如會初。二別明此品。
有其二義。一望當品以十甚深爲宗。依
成觀解爲趣。二望後二品。則以甚深觀
解爲宗。成後行徳爲趣。第四釋文。此下
至菩薩住處。明生解之因。配十句問。如前
問中依文次第。且分爲六。初此下三品明
未信令信。二第三會已信令解。三第四會已
解令行。四第五會已行令起願。五第六會
已起願令證入。六十定品至住處品。已證入
令等佛。今初三品即爲三別。此品明正解
理觀。次品明隨縁願行。賢首品明徳用該
收。就初分二。先問答顯理。後示相結通。前
中以十菩薩各主一門顯十甚深。即爲十
段。一縁起甚深。二教化甚深。三業果甚深。四
説法甚深五福田甚深。六正教甚深。七正行
甚深。八正助甚深。九一道甚深。十佛境甚深。
此十甚深次第。云何縁起深理。總該諸法觀
解之要。故首明之。衆生迷此故須教化。違
化順化有善惡業。欲知此業由説法成。
然説法成善唯佛福田。既説順田須持聖
教。教在勤行。行須正道助道。助必有正殊
塗同歸。得一道者。當趣佛境故爲此
次。又此十種亦可配於十信。但不次耳。文
殊佛境即當信心。文殊主信故。佛境即所
信。故約發心次第信居其初。約所信終極
最居其後。亦明十心不必次故。勤首即進
心。財首爲念心。明四念故。覺首定心。
觀心性爲上定故。智首則慧心。慧爲上首
兼己莊嚴故有十度。法首即不退心。如説
修行得不退故。寶首即戒心。三聚無缺如
寶珠故。業果甚深戒所招故。徳首即護法
心。説法甚深是所護故。目首即願心福田
等一由願異故。目能將身如願導行故。賢
首即迴向心以歸一道。即迴向眞如。一身一
智等。即是佛果。文云。如本趣菩提。所有迴
向心等。以是圓融十法故。各兼多義。又亦
攝十信之十徳。恐繁不敍。且爲十甚深解。
然有二義。一約行。二約法。言約行者。文
殊發問九菩薩答。明妙慧通於衆行。九菩
薩問文殊爲答。明衆行成於妙慧。言約法
者。初九顯差別義。後一顯差別同歸佛境。
此二不二成信中之觀解。文中十段。皆先問
後答。又先起明問後解問明。今初。問中
二。先彰問答之主。問覺首者。彼得此門故。
縁起深義不覺則流轉故。二佛子心性下。
正顯問端。略啓五門。一問所爲。二述問
意。三定所問。四會相違。五釋本文。初所
爲者。有二義故。最初問之。一拂異見。二
顯深理。拂見有三。一令諸菩薩知法從縁
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但心
性起不同權教。二顯深理者。令諸菩薩於
此實義發深信解。起行證眞始終皆實。故
問斯義。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
是故應説。所言法者。謂衆生心。依一心法。
有眞如門及生滅門。彼論依此生淨信故。
二述問意者。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
類種種。若性隨事異則失眞諦。若事隨性
一則壞俗諦。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
熏識變現不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爲遮
此救故重難云。業不知心等。謂心業五依
各無自性。自性向無何能相知。而生諸法。
既離眞性各無自立。明此皆依心性而起。
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既多性應非一。
此是本末相違難。亦是理事相違。亦一異相
違。亦眞妄相違。三揀定所問者。準此問意。
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
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亦不可言
八識無二類。故名心性一以能生種種非
相違故。亦非第八而爲性一。熏成種種
非相違故。心性之言非第八故。答中既言。
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法性即是眞如異
名。正與報事相違故成難耳。文殊欲顯實
教之理。故以心性而爲難本。欲令覺首以
法性示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楞伽密嚴皆
廣説故。四會相違者。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
頼耶從業惑種辦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縁
所成。如何會釋。答瑜伽等中。對於凡小約
就權教隨相假説。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
於實教盡理而説。既機有大小法有淺深。
教有權實故不相違。故密嚴云。佛説如來
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藏即頼耶識。
此明守權拒實訶爲惡慧。又彼經云。如來
清淨藏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
差別。楞伽中眞識現識。如泥團與微塵非
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皆此義也。
又彼經云。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藏
識。又入楞伽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而與
無明七識共倶。又起信論云。不生不滅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識。又如達磨
經頌云。無始時來界爲諸法等依。攝論等就
初教釋云。界者因義。即種子識。寶性論翻
此頌云。此性無始時等。彼論就實教釋云。
性者。謂如來藏性。如聖者勝鬘經説。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以此
等文。故知兩宗不同。淺深可見。又唯識等。
亦説眞如是識實性。但後釋者。定言不變
失於隨縁。過歸後輩耳。五釋文者。文分三
別。初心性是一者。立宗案定。二云何下。
設相違難。三業不知心下。結成前難。今初。謂
心之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
清淨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
也。眞心之性實性之性。不空如來藏也。皆平
等無二故云一也。第二設難中二。先總顯
相違。謂心性既一。云何而有五趣諸根總別
報殊。故云種種。不同二所謂下。別示相
違。有十事五對。一約總報明趣有善惡。
善謂人天惡謂三塗。下四對皆約別報。
中二。謂於前善惡趣中。各根有滿缺。謂眼等
内根。於滿缺中各生有同異。謂四生不
同勝劣處異。四於上同異生處。各貎有妍
媸。五於上妍媸各受有苦樂。上之五對前
前皆具後後。後後必帶前前。展轉異同成
多差別。故云種種不同。心性是一其義安在。
第三結成前難中。此文意稍難見。略爲
二解。一依古徳作遮救重難。如前第二問
意中辨。二直結成前難。且依此釋文。自有
三意。由前難意亦有三故。一直問所以故。
今結云。非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
相知。既有種種何縁不相知。既不相知誰
教種種。若謂業令種種業不知心。若謂
心令種種心不知業。一一觀察未知種種
之所由也。二者懷疑故結云既不相知。爲
是一性爲是種種。三作相違難。結云一性
隨於種種即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即失
俗諦。今見種種又不相知。此二互乖云何
並立。已知大意。次正釋文。亦有十事五對。
略爲二解。一通二別。通謂總觀前來總別
二報。於中初一對。就先業因約能所依以
難。然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依心是
所依。離所無能故云業不知心。離能無所
故云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
各不相知誰生種種。下並準之。二約第六
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
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
生成種種耶。第二對約得報果時難能
所受。謂受是報因。即名言種爲業所引。受所
受報。離報無受故云受不知報。離受無報
故云報不知受。以並無體故準前應知。
三約名言因就能所依難。謂前能受報因。
依心無體故無相知。餘義同前。四約因
縁就親疏相假難。謂所引名言種爲因。能
引業爲縁。相待相奪各無自性。如不自生
等準之。五約境智相對相見虚無難。謂境
是心變境不知心。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
無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心境虚妄不
相知也。第二別觀者。以初二對結趣善
惡。趣善惡者。正由業熏。受總報故。二復以
第二及第三對。結受生同異初對以名言
種對所生處。次對以名言種對能依本識。
三復以第三及第四對。結苦樂不同及端正
醜陋。初對觀現受時。次對觀苦樂因及彼妍
媸。皆由縁令異。謂損益因成苦樂果。以瞋
忍因成妍媸果。四復以第四及第五對。結
諸根滿缺亦有滿業因縁有損他益他之
異。故成内六處滿缺之果。又由内根有滿
缺故。於分別位了境不同。並皆無性各不
相知既不相知誰令種種。第二時覺首下。
答中二。初一偈讃問許説。上半讃問。謂自究
深旨。一向爲他仁心弘益也。次句許説分齊
稱性説故。後句勸聽。言同意別故令諦受。
後十偈正答。答勢縱横具答三重問意。
且分爲二。前五答前釋成之中。以何因縁
而不相知。用此釋成答前難故。首而明之。
後五正答前難。令初分二。先一法説。後四
喩況。今初意云。特由從縁種種。故不相知
也。即此偈上半出因。下半結歸本宗。後四
即爲同喩量。云眼等是有法。定不相知故
是宗法。因云從縁無體用故。同喩云如河
中水。河水無體用河水不相知。眼等無體
用眼等不相知。若以縁起相由門釋者初
句因縁相假互皆無力。次句果法含虚故無
體性。至下喩中別當釋之。是故虚妄縁起
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
知。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縁起。三由此
妄法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眞理恒常顯現。
現文但有初後二意。言諸法者。非唯擧前
十事五對。亦該一切有爲法也。果從因生
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
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
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爲自故無體也。下
半結中是故者。是前體用倶無故。故彼一切
法。各各不相知也。第二喩況。略有二意。一
以此四喩通釋諸法不相知言。二別對前
文諸不相知。兼通前設難。今初以四大爲
喩。然各上三句喩況。下句法合。然此四喩各
顯一義。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焔起滅。三
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一
依眞妄相續。二依眞妄起滅。三妄用依眞
起。四妄爲眞所持。然此法喩一一各有三
義。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
喩中。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
相知。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
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
排前而不到於前流。故亦不相知。三後流
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
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
不相知。五能排與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
能引與所排。無二故不相知。七能排與所
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能引與所引。亦無
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引不得倶。故不
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倶。故不相知。
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名無自性。只由如此
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也。肇公
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然上云前
後者。通於二義。一生滅前後。謂前滅後生
互相引排。二此彼前後即前波後波。小乘亦
説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
知無性縁起之義耳。二依所依者。謂前流
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能相知。然不
壞流相故説水流。三唯所依者。流既總無
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可相知。
是則本無有流而説流也。二法中三義者。
一流喩能依妄法。二妄依眞立。三妄盡唯眞。
初中妄縁起法似互相藉。各不能相到。悉
無自性故無相知。是則有而非有也。二依
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虚。含眞方立。何
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
眞故有。是則非有而爲有也。三唯所依者。
謂能依妄法迥無體用。唯有眞心挺然顯
現。既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
即非有。以非有爲有。復説眞性隱即非隱
以非隱爲隱。此上三意即三種答。答上三
種問思之。何故以水喩眞心者。以水有
十義同眞性故。一水體澄清喩。自性清淨
心。二得泥成濁。喩淨心不染而染。三雖濁
不失淨性。喩淨心染而不染。四若澄泥淨
現。喩眞心惑盡性現。五遇冷成水而有硬
用。喩如來藏與無明合成本識用。六雖成
硬用而不失軟性。喩即事恒眞。七煖融成
軟。喩本識還淨。八隨風波動不改靜性。喩
如來藏隨無明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
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引流注。而不動自
性。喩眞心隨縁流注。而性常湛然。十隨器方
圓而不失自性。喩眞如性普遍諸有爲法。
而不失自性。略辨十義少分似眞故。多以
水爲喩。此義見文雖似不具。而大通衆
經。第二依火焔起滅喩中。三義同前。初唯
焔者。謂焔起滅有其二義。一前焔謝滅引起
後焔。後焔無體而不能知前焔。前焔已滅
復無所知。是故各各皆不相知。二前焔若未
滅。亦依前引無體故無能知。後焔未生故
無所知。是故彼亦各不相知。妄法亦爾。刹
那生滅不能自立。謂已滅未生無物可知。
生已則滅無體可知。是故皆無所有也。斯
則流金爍石而不熱也。二依所依者。謂彼
火焔。即由於此無體無用不相知。故而有
起滅虚妄之相。是則攬非有而爲有也。妄
法亦爾。依此無所依之眞理方是妄法。是亦
非有爲有也。三唯所依者。推起滅之焔體
用倶無。無焔之理挺然顯現。是則無妄法之
有。有妄法之無。湛然顯現。遂令縁起之相
相無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上三義中。
亦如次喩答前三問也。下二喩準知。第三
依風有動作喩妄用依眞起。三義同前。一
唯動者。離所動之物。風之動相了不可得。無
可相知。妄法亦爾。離所依眞體。不可得故
無相知。斯則旋嵐偃岳而常靜也。二依所
依者。謂風不能自動。要依物現動。動無
自體可以知物。物不自動隨風無體。不能
知風。法中能依妄法要依眞立。無體知
眞。眞隨妄隱無相知妄。三唯所依者。謂風
鼓於物動唯物動。風相皆盡。無可相知。妄
法作用自本性空。唯所依眞挺然顯現。是故
妄法全盡。而不滅眞性。全隱而恒露。能所
熏等法本自爾。思之可見。第四依地有任
持者。喩妄爲眞所持。三義同前。初地界因
依有二種義。一約自類。二約異類。前中從
金剛際上至地面。皆上依下下持上。展轉
因依而得安住。然上能依皆離所無體。而能
知下。然下能持皆亦離所無體。可令知
上。又上上能依徹至於下。無下可相知。下
下能持徹至於上。無上可相知。是故若依
若持相無不盡。所現妄法當知亦爾。必麁
依細。謂苦報依於業業依無明。造無明依。
所造展轉無體。無物可相知。斯則厚載萬
物而不仁也。肇公亦曰。乾坤倒覆無謂不
靜也。二約異類者。如下文地輪依水輪。水
輪依風輪。風輪依虚空。虚空無所依。準此
妄境依妄心。妄心依本識。本識依如來藏。
如來藏無所依。是故若離如來藏。餘諸妄
法。各互相依無體能相知。是則妄法無不皆
盡。二依所依者。地界正由各無自性。而得
存立。向若有體則不相依。不相依故不得
有法。是故攬此無性以成彼法。法合可知。
三唯所依者。謂攬無性成彼法者。是則彼法
無不皆盡。而未曾不滅。唯無性理而獨現
前。餘義同前。上通答釋成前難竟。第二別
對諸不相知及通前難者。初水流轉喩。前
二對不相知。答趣善惡難。以善惡趣流轉
體故。二大火喩。第二三對不相知。答前諸
根受生。如火依薪有生滅故。次以長風
喩前因縁。答前好醜。遇物鼓扇現諸相故。
次以地界亦喩因縁。答前苦樂。展轉因依
以輕重故。又喩前境智答前諸根。隨種所
生根等異故。上來總別並答釋成中。以何因
縁各不相知竟。第二五偈答前設難。文分爲
三。初三偈正答前難。次一偈釋成前義。第
三一偈。拂迹入玄。今初先明大意。次正釋
文。今初前問有三重。今此三偈。一一具答
上之三間。謂第一直耳。問云。既有種種何
縁得不相知。前五偈答竟。既不相知何縁
種種。答有四因。一妄分別故。二諸識熏習
故。三由無性不相知故。四眞如隨縁故。初
偈具二三。餘二各一義。然此四因但是一致。
謂由妄分別爲縁。令眞如不守自性。隨縁
成有諸識。熏習展轉無窮。若達妄源成
淨縁起。諸宗各取並不離象。受一非餘斯爲
偏見。上第二疑云。爲是種種爲是一性。今
答云。常種種常一性。第三難云一性隨於種
種則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則壞俗諦。今
答云。此二互相成立。豈當相乖。性非
外曾何乖乎種種。種種性空。曾何乖乎一
性。由無方有。一性能成種種。縁生故空。種
種能成一性。是以縁起之法總有四義。一縁
生故有。即妄心分別有。及諸識熏習是也。二
縁生故空。即上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
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是也。三無性
故有。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經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即上隨縁是也。四
無性故空。即一切空無性是也。是以無性縁
生故空。則非無見斷見之空。爲眞空也。無
性縁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是幻有也。
幻有即是不有有。眞空即是不空空。不空空
故名不眞空。不有有故名非實有。非空非有
是中道義。又開此空有。各有二義。一眞空
必盡幻有。以若不盡幻有非眞空故。二
眞空必成幻有。以若礙幻有非眞空故。二
幻有二義者。一幻有必覆眞空。以空隱有
現故。二幻有必不礙眞空以幻有必自盡
令眞空徹現故。文殊各以初義致難。覺首
各以後義而答。以初二義空有異故。以後
二義空有相成故。然此二不二。謂有非有無
二。爲一幻有。空非空無二爲一眞空。又非
空與有無二爲一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爲
一眞空。又幻有與眞空無二。爲一味法界。
即中道義。離相離性無障無礙無分別法門。
思以準之。復次性有二義。一者有義。二者
空義。復有二義。一者不變。二者隨縁。以有
義故。説二空所顯即法性本無生也。以空
義故。説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即各不相知。
以有義故説於不變。以空義故説於隨縁。
此二不二。隨縁即是不變。不變故能隨縁。若
唯不變性何預於法。若但隨縁豈稱眞性。故
隨其流處有種種異。而其本味停留雪山。
又若性離於法則成斷滅。法離於性則本
無今有。又法若即性性常應常。性若即法
法滅應滅。故二相成非常非斷。此二相奪
故。説非有非空。爲中道義。苟得其會不
惑百家異説。願諸學者虚己求宗。次正釋
文。且第一偈答三問者。初答何因種種。此
具二意。一以八識熏習而成故。初句五識
次句心。是本識集起義故。意通六七。七謂審
思量故。六謂意之識故。了別義故。偈文窄故
不立識言。亦諸情攝。此從別義。通則八識
皆得心意識名。諸情根者。通於八種。類非
一故。五依色根。六依第七。七八互依。又第
七識爲染汚根。第八又爲諸識通依。云諸
情根。言以此者。以上八識。爲能所熏展轉
爲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無能轉者。
又識外無法亦爲無者。二明由不相知方
成種種。上半出種種。以此者。以前不相知
故。擧體性空方成流轉。即此八識各無體
性故。無實我法而爲其主。向若有性不可
熏變。安得流轉。次遣疑者。以虚妄中有二
義故。一虚轉。二無轉故。常種種常一性也。
次答難者。虚轉故俗不異眞而俗相立。無
轉故眞不異俗而眞體存。故互不相違也。
第二偈亦答三問。初明眞如隨縁故成種
種者。答所以也。初句印上心性是一是不
變義。次句答上云何見有種種。是隨縁義。
唯心變現全攬眞性。生非實生故云示現。
下二句印上業不知心等者。以是隨縁不
失自性義故。是以諸趣種種了不可得。生
即無生無能現者。性不動故。無所現者妄法
虚故。次遣疑者。常生常無生。上半即無生之
生業果宛然。故勝鬘云。不染而染難可了
知。下半生即無生眞性湛然。故勝鬘云。染而
不染難可了知。又法性本無生。不空如來藏
也。此中無能現。空如來藏也。答第三難者。
此中無能現性非性也。亦無所現物相非相
也。又示現而有生。性不違相。亦無所現物。
相不違性無二爲二。二即無二無礙圓融豈
有乖耶。言法性者。法謂差別依正等法。性
謂彼法所依體性。即法之性故名爲法性。又
性以不變爲義。即此可軌亦名爲法。此則
性即法故名爲法性。此二義並約不變釋
也。又即一切法各無性。故名爲法性。即隨縁
之性法即性也。本有二義。一約不變。本謂
源本。本來不生隨縁故生。二約隨縁有此
法來本自不生非待滅無。即示現生時本不
生故。故下云無能現也。第三偈答三問者。
初答所以者。上三句種種即一心性。亦印
前文殊不相知等。下句出因。由妄分別故
有種種。正答前問。此復二意。一上二句依
他起也。次句圓成實也。後句遍計性也。由遍
計故能起依他。依他無性即圓成實。故唯識
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生。圓成實於彼常
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二者
上二句因縁所生法也。次句我説即是空也。
後句亦爲是假名。此二不二是中道義。又妄
心分別有者。情計謂有。然有即不有故云一
切空無性。常有常空。是即萬物之自虚。豈待
宰割以求通哉。又前偈從本起末。末不異
本。此偈攝末歸本。本不礙末豈相乖耶。第
二一偈釋成前義。然有二義。一者云何得
知無性。以法眼觀稱性非倒。成淨縁起。
當知此理甚爲決定。二者前偈訶其見有
種種。是妄分別。此不應依。此偈印其觀察
無性各不相知。斯爲法眼固應依止。即依
智不依識也。第三一偈拂迹入玄者。謂前
法性無生。一切皆空實也。示現有生。眼等差
別非實也。妄心分別有妄也。如理觀察。非妄
也。以妄爲縁生世間流轉。以如理觀成出
世間非倒法眼。皆是名言而無眞實。何者。如
言取故。又欲言其實而復示生。欲言不
實體性即空。欲言是妄妄不可得。欲言
非妄。能令流轉。欲言世間即涅槃相。欲
言出世無世可出。則染淨兩亡。是以物不
即名以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眞。然則實理
獨靜於言教之外。豈文言之能辨哉。故但假
説。是以什公云。唯忘言者可與道合。虚懷
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眞一。遺智者
可與聖同耳。又後三偈。亦如次明三無性
觀。又此五偈合前四喩。初以流轉合水漂
流。次頌合火。火本無生隨縁生故。次頌合
風風即空無。因見物動妄謂有故。次頌合
地。法眼見理無分別故。後一總顯令亡言
故。又前五偈是印成答。次四出所以答。後
一奪令亡言。文殊一問以含多意。覺首縱
答體勢無方。逆順研窮以顯深致。幸諸學者
不咎文繁。第二教化甚深。先問中二。初標
告。告財首者。彼得此法財益生門故。二
正問中二。初立宗。衆生即非衆生。彼此同
許。亦可躡前覺首八識皆空。二云何下設
難。謂衆生既空佛云何化。若佛不見生空
則無大智。便成謗佛。若見空而化豈不違
空。空有相違進退何據。於中先明十隨。辨
所化差別。後明三輪顯能化不同。今初一
隨根生熟時。如是時中堪如是化。又此句
爲總。謂隨何壽命時等。下九爲別。各有二
義謂隨其壽命脩短而化。又以無命者法而
教化之身二義者。謂隨其所受何等類身
而受化故。又宜以觀身空寂等而得度者。
以彼化故餘準此知。故下答中多説後意。
行謂三業善惡。解謂識解差別。言論者。國俗
教誨。此六多約未發心前。後四多約發趣已
去。心樂者。有所欣求。方便者。隨所進趣。
思惟者。依法求義。觀察者。如説修學。二於
如是下能化差別。先牒十隨。後現三業。教
化調伏通於語意。爲以十隨化故。衆生非
空耶。爲以衆生空故。十隨虚設耶。第二財
首答中。準諸深經及此偈文。略有四意。一
佛見衆生本來自空非斷空故。不礙隨化。
偈云。諸法空無我衆報隨業生故。二佛知衆
生不能自知眞空。故悲以隨化。偈云。隨解
取衆相顛倒不如實故。三隨化即空。不異
衆生空故。二不相乖。偈云。此是樂寂滅多
者境界故。四融上諸義。良以攬空爲衆
生。生與非生唯一味故。不増不減經云。即
此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法身即衆生。
衆生即法身。法身衆生義一名異。以斯義
故。佛見衆生擧體自盡。本是法身不須更
化。大智現前見於法身隨縁即衆生。故大悲
攝化。今以寂滅非無之衆生。恒不異眞而
成立故。是不動眞際無化而化。以隨縁非
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故不壞假名
化即無化。所化既空有不二。能化亦悲智不
殊。不礙有而觀空。方能入理。不動眞而
隨化方能究竟化他。衆生不知此理。故流
轉無窮。今令衆生悟如斯法。是則眞實隨
化。非直十隨不違空理。亦由此十方契眞
空故。淨名云。當爲衆生説如斯法。是即
眞實慈也。十頌分二。初一擧法勸聽。上半
以人顯法。已含答意。上句體深下句用廣。
即聞之寂則聞無所聞。故無衆生。大經亦
云。若知如來常不説法。是名具足多聞。即
寂多聞則善解藥病。不礙隨化。下二句許
説勸聽。後九頌別答前問。文勢多舍略
爲二釋。一者一一別答。謂初三答隨身。次
一隨命。三一頌答隨觀察。四一頌答隨行及
方便。五一頌答隨心樂及解。六一頌答隨言
論。七一頌答隨思惟時通此九。二謂依前
五隨答後四隨。亦時通於九。今依此消文。
文分爲六。初三頌教。依隨何身時。隨其心
樂修其方便。思惟觀察。此四遍於五段。二
有一頌依命時。三二頌依行時。四一頌依
解時。五一頌依言論時。六一頌教離二取。
通結上文。今初三頌。若著我時作界分別
觀。分別觀身皆無我故。若愛染身時作念
處觀。觀於内身及心法故。總相而言即二空
觀。初一我空。次一法空。後一類通一切。今
初。上半即尋思觀。觀於内身四大五蘊若
即若離。尋求主者。不可得故下半觀益。如
實知於假我則有。計實我無。次偈觀身實
相法無我觀。上半諦了身空。謂攬縁假立
來無所從故。本無住處縁盡謝滅。去無所
至無停積處。虚假似立實無所住。下半觀
益。後偈類通以身觀身。既明見自身二我
皆空。則知萬法皆是虚妄。此觀亦寂故不起
心。若作念處釋者。内身揀於外器及他身
故。念處有二。一通二別。通則身等皆無我
等。別則觀法無我。今是通也。復有二種。一
小二大。此中是大。觀身性相同虚空故。空
無二我。誰是我言已兼二我。次偈觀受不
在内外中間故無方所。後偈觀心及法。不
得善法及不善法故。云知法虚妄心如幻
故。不起分別。又別則身受不同。通則受等
皆身。是故三偈皆致身言。前問意云。衆生既
空。云何如來隨其身化。今釋意云。以彼不
知身本空寂。教如是觀故。説如來隨衆
生身而教化也。下皆準之。二一頌令於壽
命思惟觀察。命謂命根。能令色心連持。故
名爲命。壽謂壽限即命根體。實謂由業種
力。引一期報衆同分體。住時分限假立壽
命。從業縁起起即無起。業盡便滅滅無所
滅。本無主者。況刹那生滅實無自性。喩以
火輪。謂旋火速轉不見始終。生滅遄流寧
知本際。又薪火不續識鈍謂輪。命實遷流
妄謂相續。又輪資火有命假心明。待他而
成固無自體。三二偈令依行時。思惟觀察。
成四種觀。一無常觀。二空觀。三無我觀。四
無相觀。於中初偈略標其四。一切有者三有
也。亦一切有爲。然無常等經論異説。今且依
辨中邊論。以三性釋之。初無常三者。約
遍計名無性無常。以性常無故。約依他起
名生滅無常。有起盡故。約圓成實名垢淨
無常。位轉變故。空亦有三。一無性空。性非有
故。二異性空。與妄所執自性異故。三自性
空。二空所顯爲自性故。無我亦三。一無相
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我
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爲自相故。
無相亦三。一相都無故。二相無實故。三無妄
相故。然皆融攝則此宗意。而偈正意多約前
二性辨。後一偈略顯二觀。上半明空觀。報
從業生。如夢從思起不實故空。下半明無
常觀。由上不實故念念無常。前即過去已滅
事顯例後現未當滅不殊。四一偈依解令
入唯識。量觀境即心變。故心爲主。然此唯
識略有二分。一相二見。今隨其見分之解。
取其相分之相。心外取故爲顛倒也。五一
偈依言論時令尋伺名等入如實觀。謂了
名等唯意言分別。無別名等。意即意識分
別。言即名言。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
亦無別體。故所言論以兼名義。既隨分別
則妄計意流。尚未了唯心安入法性。若能
如是自覺通達。是入唯識之方便也。即復
此心無相可得。妄想不生便入法性。上約
心乖。體非不即。又不入者。妄想體虚無可
入故。六一偈通結。亦近結次前二偈。能縁
所縁即見相也。又觀一切法。唯是意言未
能除遣。此境亦爲能所也。以此爲方便
得入唯心。種種法出生者。此相見二分。由
無始數習有種種法相似生謂能縁心生。則
種種境生所縁境起則種種心起。起法必滅。
安得暫停。若了相無相生無有生名了種
種。則了唯心。若了無性心境兩亡。則住無
分別自覺智境。不動法界名入法性。故
末後偈結上諸觀。令亡觀相也。佛如是化
應如是知。幻人化幻皆無化化也。第三業果
甚深。問中亦二。初標能所問人。以事中顯
理是可貴。故問寶首也。二一切下。正顯
問端中三。初擧法按定。謂諸衆生身但四
大。假名四大無主身亦無我。安有我所。彼
此同許以爲按定。二云何下。正設疑難。能
造能受是謂爲我。所造所受即是我所。以無
我故無能造受。誰令苦樂。無我所故無所
造受。何以現見而有苦等十事五對。一苦樂
者約麁相説。三塗爲苦人天爲樂。二就苦
中各有妍媸。三於其樂中有内身外境。四
通於苦樂受中。若時若事皆有多少。此上皆
約生報。前生作故。五現作現受名現報。隔
一生去受名爲後報。三然法界下結難。謂
二無我理即眞法界。眞法界中。定無善惡。
未知苦樂從何而生。此問所以也。爲無
我故無我所耶。爲有所受亦有我耶。此
致疑也。以聖言量及正理量違於現量。如
何可通結成難也。第二答意云。達體業亡
迷眞業起。報因業起何須我耶。業報攬縁
虚無自體。故無我所。由法無我非斷滅故。
業果不亡斯乃正理。聖教所明不違現事。
法若定有不可造受。便違正理。在文分二。
初一法説餘九喩況。今初。上半約俗諦縁生。
即業報相屬。答前現見。次句勝義。即空印
其按定。此二不二故不相違。無所有言該上
業果。則亦無我所。後句是聖教量。智論第二
云。有業亦有果。無作業果者。此第一甚深
是諸佛所説。下九喩顯。通相而明。喩於業
果從縁無性不壞事相。別彰喩意喩各不
同。初三頌喩業報無性不壞虚相。次一偈
喩無造受者。三一偈喩性一相殊。後四喩
體無來處。初中初偈雙喩業果皆眞心現。雖
無實體而相不同。次偈喩能生因縁相虚。
後偈喩所生業果無實。今初。若法相宗唯
以本識爲鏡。今依法性宗亦以如來藏性
而爲明鏡。然有二義。一隨境界質現業縁
影故。合云業性亦如是。二隨業縁質現果
影像故。前偈云。隨其所行業如是果報生。二
文影略。共顯業果似有無體。合云業者。謂
善惡等三性者。通性及相。謂此業體以無性
之法。而爲其性。不失業果之相。而爲其性。
由無性故。能成業果。由不壞相方顯眞
空。故中論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
果亦不失。是名佛所説。不失業果。方顯中
道。又如鏡現穢像。非直不汚鏡。淨亦乃由
此。顯鏡踰淨如來藏。現生死業果亦然。
非直不損眞性平等。亦乃由此知如來藏
自性恒淨也。此有四位。一能現位。復有二
義。一由眞淨故現染。二由眞淨故不爲
汚。二所現位亦有二義。一由相虚故不能
汚。二由相虚故虚相現。三相對位亦有二
義。一由分明現染方顯性淨。二由性本恒
淨令染妄現。四眞淨虚染鎔融一味無礙圓
融。思之。此約染淨門。以但有所現即爲
染故。更約喩中。以一異門釋。謂一鏡是定
一門。二所現染淨妍媸。等殊是定異門。染淨
雖虚不能相攝。故是異也。鏡現染處不異
現淨。故是一也。三像不異鏡。是非異義。鏡
外無像故。鏡不異像。是非一義。正現像
時去像亦失鏡故。上二即非一非異門。四像
雖即鏡而不壞像。鏡雖即像而不礙鏡。
是亦一亦異門也。二田種生芽。喩能生者
田喩業縁也。種子喩於識種因也。此二相
待。無性故不相知。由不相知方能生。於後
有苦芽。故云自然能出生也。亦本識爲田
名言爲種。三幻師現幻喩。喩所生者。若幻
色喩報。則幻師喩業。若幻色喩業。則幻師
喩業因。以業亦縁生同報無體。而幻相不
亡故。中論内。以化復現化喩業果倶空。若
幻唯喩報業則不空。四衢以喩四識住。造
業處故。二機關出聲。喩無造受者。機關縁
造體虚無人。喩業從縁故。無造者。從機出
聲尤更非實。喩報因業起安有受人。夫
無我者。因對我無。既無有我何有非我。著
無我者亦是倒故。三出&T021400;音別。喩性一相
殊者。如鳥在&T021400;含聲未吐喩業同一性。出
&T021400;聲別。猶感報無差。然鷄子之中終無鳳
響。業雖無性善惡冥熏。四有四偈。喩體無
來處。皆從縁來即無來故。然亦不同。初一
喩因含於果故無來處。次偈果酬於因故
無所從。此二喩内異熟業果也。次偈轉輪
王七寶。喩外増上業果也。後偈喩無漏業
果無漏智火。焚蕩有漏智因漏發故。亦無來
業果寂然。方依幻住。第四説法甚深。亦可
名應現甚深。問及答中通三業故。以説法
化勝故。從此立名。先問中初總標告問。徳
首者顯佛徳故。二正顯問端中三。初擧法
按定。謂佛證一味法界彼此共許。二云何下
正設疑難。謂證悟既一説現乃多。爲一耶多
耶。偏取互妨。並立相違。就法即體用相違。
約佛是證教相違。下辨十種相違。前九是別
後一總結。三而法性下釋成前難。謂非唯佛
悟於一。我觀法界亦不有多。能證所證既
並不殊。以何因縁而現多種。將無如來乖
法界耶。答有二意。一云。所證雖一隨機現
多。多在物情佛常無念。二者所悟一法即
無礙法界。即事之理全在多中。所現乃即
理之事。全居一内。以即多之一是所悟。即
一之多是所説。既無障礙何有相違。豈唯
不違。亦由得一方能廣現。由多現故方令
悟一。偈中分二。初一歎問利益。上半歎
深。但言一理深而非甚。今即多是一故曰
甚深。即一之多尤更難了。不可但以一多
知故。下半知益。知此甚深方知愛樂。後九
喩答。皆三句喩況。下句法合。喩中皆上二句
即體之用。三二兩句即用之寂。又初二句以
一成多。次句不礙常一故不相違。然此九
喩別答九種無量。總顯境界無量。初地一
持多喩答現無量。刹依住勝劣地無異故。二
火一燒多。答化無量衆。物從火化不擇薪
故。三海一波異。答説無量法。義海波濤無
窮盡故。四風一吹異。答震無量界。隨物輕
重動有異故。五雲雷普雨。答無量音。圓音
普震法雨無差故。六地一芽異。答無量莊
嚴。芽莖華實爲藻飾故。七廓日普照。答知
無量心。無私普照窮皂白故。八淨月遍見。
答無量神通。不往而至隨器現故。九梵王
普應。答現無量身。不分而遍彌法界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五福田甚深。問中初標告。以福田是照
導引生。又施爲諸度之前導。故問目首也。
二顯問端分三。初擧法按定。佛爲生福之
田。名爲福田。田徳無二名爲等一。此理共
許。二云何下正顯疑難。謂田既是一植福
應齊。施報有差由何而起。前等此異即縁
果相違。別顯十事。文並可知。三釋成前難
云。田雖齊等心有高下。容可有殊。既心無
異思報云何異。答有數意。一約衆生由器
有大小。心有輕重故得報有差。非如來
咎。二約佛遍稱差別之機。方稱平等。即一
之多差不乖等。即多之一等不礙差。由心
平等無私方能隨現多果。終令解脱一味
曾何異哉。十頌擧十喩喩上諸義。初一總
喩印成。後九別顯所以。前中初句印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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