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瑜伽師地論 (No. 1579_ 彌勒玄奘譯 ) in Vol. 30

[First] [Prev+100] [Prev]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二
問諸行寂滅是滅諦耶。設是滅諦諸行寂滅
耶。答若是滅諦亦諸行寂滅。或諸行寂滅然
非滅諦。謂由無常滅故非擇滅故。諸行寂

問何等法滅故名滅諦耶。答略有二種。一
煩惱滅故。二依滅故。煩惱滅故得有餘依滅
諦。依滅故得無餘依滅諦。問若此滅諦先無
後有。云何是常。若常時有。何不一切有情
於一切時般涅槃耶。答不流轉相不現行
相。是滅諦相。此諦云何先無後有。又無生
相無滅相。是常相。滅諦亦爾。是故名常。若
有證得一切麁重永息滅者。彼般涅槃。若
未證得者。彼不般涅槃。有滅諦故。諸有情
類有證得者。是故涅槃是證所顯。非生所
顯。復次若有遠離四種過失説滅諦者。是
名正説。何等名爲四種過失。一増益過失。
二自相邪分別過失。三相雜亂過失。四損減
過失。若言諸行盡滅有異者。是増益過失。
言無異者是自相邪分別過失。言亦有異
亦無異者。是相雜亂過失。言非有異非無
異者。是損減過失。問若唯一切出世間五非
取蘊皆道諦攝。何因縁故唯説正見爲先八
聖支道而爲道諦。答依三學故作如是説
由有學者於時時間依増上戒學而起修
學於時時間依増上心學而起修學。於時
時間依増上慧學而起修學。又此八聖支
道三蘊所攝。是故唯此説名道諦
問何因縁故正語正業正命説爲戒蘊。答二
因縁故。一依正受用法故。二依正受用財
故。謂正語正業戒爲根本戒爲所依。方能
受用一切正法。是故説名依受用法。由正
命故不依矯詐等起邪命法求衣服等。此
爲根本此爲依處。正受用財。是故説名
依受用財。又於是處世尊説爲増上清淨意
現行性。此中依止貪等起犯戒思。依止矯
詐等。起邪追求衣服等思。若離此事應知
是名増上清淨意現行性。問何因縁故正見
正思惟正精進説爲慧蘊。答由此慧蘊略
有三種作業因此三法方得究竟。謂通達
諸法眞義。是初業。通達諸法眞義已。即於
眞義爲他宣説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易
了。是第二業。爲斷餘結法隨法行。是第三
業。如是三業由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故。如
其次第而得究竟
問何因縁故正念正定説爲定蘊。答二因縁
故。一由自性故。二由所依故。由自性者。
謂三摩地。由所依者。四因縁故。念於此定
能作所依。一繋所縁故。謂於四念住繋攝
其心。二隨順定故。謂由此念。於守護根
門正知而住順歡喜處隨念作意中。能隨
順定。三能斷蓋故。謂於各別不淨觀等諸蓋
。對治作意中。能斷諸蓋。四極多修習相作意
故。謂遠離者於止擧捨相無間殷重加行中
能多修習。是故此念爲定所依
復次正見差別略有十一。謂如病見。如癰見。
乃至無我見。結見。離繋見。能離結見。於四
種行如其次第有四種見。謂於諸煩惱纒
倶行行中。於煩惱隨眠倶行行中。於愛味倶
行行中。於過患倶行行中。次第觀爲如病
如癰如箭如障。若於諸行觀爲生滅。名
無常見。觀爲三苦之所隨逐。名爲苦見。觀
彼遠離餘我我所。名爲空見。觀彼諸行體
性非我及我所相。名無我見。如是八種。是
縁苦諦正見。若於集諦觀爲因集生縁。名
爲結見。由彼集諦於苦諦中起雜染結故。
若於滅諦觀滅靜妙離。名離繋見。由彼滅
諦一切煩惱及依離繋所顯故。若於道諦
觀道如行出。名能離結見。由彼道諦究竟
能離結縛所顯故
問若先起無常苦空無我見。後方起如病如
癰如箭如障見。何縁此中先説如病等見。
答此中依已得道補特伽羅説彼爲先。何以
故。已得聖道諸有學者。由増上意樂。於
諸取蘊。觀爲如病乃至如障。如是觀已爲
斷餘結。復起上位清淨無常見乃至無我
見。當知此中略有二種無常等見。一是如
病等見。所依不清淨見。以此爲先此爲引
導。爲欲獲得所未得故。二是如病等見。能
依清淨見。已得如病等見。復令増長。及爲
得心善解脱故。如是十一正見中空行無
我行見名爲空行。餘行見名無願行。一行見
名無相行。謂於滅諦離繋行見
復次於修道中。一切出世間道縁四諦爲
境。當知皆能對治三界一切煩惱。何以故。
由諸有學已見迹者。先由法智類智於現
不現一切行中起現觀。已後於修道攝一
切行。總爲一團一分一聚。以無常等行次
第觀察。而不分別此是欲行。此是色行。此
無色行。此是現見。此非現見。是故當知。於
修道中諸出世道所攝聖道。能總對治下地
上地一切煩惱
復次彼諸聖者。於修道中由出世道而
進時。多分以無相行數數作意思惟無相。
何以故。由此作意。最能引發現法樂住。斷
煩惱故
復次五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及諸如來
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皆是道後所
得其性清淨道所建立。由此因縁皆道諦
攝。問一切四諦皆應遍知。何縁但説苦諦是
應遍知。答由於苦諦以二種相應遍知
故。所謂自相及與共相。於所餘諦但知自
相。謂以因等行知集諦自相。以滅等行知
滅諦自相。以道等行知道諦自相。是故唯
説苦諦是應遍知
問苦諦亦應永斷。何縁唯説集諦是應永
斷。答由集諦永斷能顯苦諦永斷。是故唯
説集諦是應永斷
復次於諸諦中略有二種現觀。一智現觀。
二斷現觀。智現觀者。謂隨次第於諸諦中
別相智生。斷現觀者。謂隨次第無倒智生
爲依止故。證得所有煩惱斷滅
復次略有五種發起正精進因縁。一宣説
正法。二修行共住。三察懈怠過失見精進
功徳。四由思擇力相續成熟。五知所證得
前後差別
復次略有二種於斷作證。一於種子伏斷
作證。二於種子永斷作證。當知離繋亦有
二種。一於諸煩惱品別離繋。二於煩惱事
相屬離繋
問如世尊言。汝等苾芻勿行諂誑。此中如
來觀見諂曲幾種過患。誡諸苾芻不令行
諂。答觀諂曲者有十二過患故。一諂曲因
縁不能證得眞實智慧。二退失名譽。三退
失他信。四退失功徳増長。五退失於智者
邊聽聞正法教誡教授。六諸惡増長。七令
心相續遠離諸善。八由諂不平損害其心
常懷苦惱不安隱住。九慮後苦法。十非聖
法器。十一臨終追悔。十二身壞已後墮諸惡
趣生那落迦
復次欲界中諂有八種行及七種事。云何八
行。一迷惑諂行。二覆藏諂行。三顯示諂行。四
結搆諂行。五恭順諂行。六謀計諂行。七推注
諂行。八現悲諂行。云何七事。一言説事。二詰
問事。三違諍事。四現親友事。五現委信事。六
所作假託事。七艱辛事。由初事故其諂曲
者。與諸世間隨起言説。於非義中示現爲
義。以相迷惑。或於義中示現非義。如於
義非義。於有非有當知亦爾。又於現行
諂曲所起諸惡行中。若他詰問諂者。則便
覆藏實罪顯不實徳。又諍論者將欲推其
功徳過失。爾時諂者則便結搆諸惡朋黨。又
諂曲者見諍論人有力暴惡。心生怖懼。即
以卑下身語二業。隨順恭敬現親友相。又諂
曲者若見&MT05814;直可規其利。内與不可委信
者等。而外現已極可委信謂行住中虚詐
積集清善之相。又諂曲者於諸親善得意友
朋未來廣大所作事中。先詐爲伴。後所作
事現在前時。矯現種種方便推注。謂爲遮
防自劬勞故。又諂曲者隨遭一種苦惱事
已。於彼怨對所遭苦事。實無如是重憂重
苦。然自顯示有重憂苦。謂深歎恨愁憂苦
惱乃至悶絶
復次麁語聲聞。尚不應得於諸諦中教誡
教授。況當能得眞諦現觀或復清淨。又有
九種麁語聲聞麁語之相。若有成就如是
相者。當知此名不可與語麁語聲聞。何等
爲九。謂能擧罪補特伽羅正詰問時。以不
美言假合而答。或不相應或不圓滿。或託
餘事方便而答。是名初相。又以謬言假設
餘論。方便推遣所詰問事。是第二相。又瞋
恚纒擾亂。懵憒渾濁自心。是第三相。又瞋恚
纒發起憤怨詈言鄙語。是第四相。又起高
心。彼既説我。我當何故而不説彼。是第五
相。又堅覆藏自所作罪。是第六相。又結怨
心相續不捨。是第七相。又多發起報怨之
心。是第八相。又他顯説能擧罪者若實不實
諸功徳時。不生信解非撥毀罵。是第九相。
此中略有二種擧罪補特伽羅。一共所尊重。
二非共尊重。當知此中初二種相。依初能
擧補特伽羅。餘七種相。依第二能擧補特伽

復次本地分中依戒律儀諸毘奈耶相應之
相。今當決擇。嗢拕南曰
    攝制立尸羅 無逸障學觀
    依攝受受用 甚深説喩事
略有七處。攝毘奈耶及別解脱。何等爲七。
一教勅。二開聽。三制止。四犯處。五有犯。六
無犯。七出罪
云何教勅。謂佛世尊毘奈耶中勅諸苾芻。捨
不善法増長善法。當知是名略説一切教
勅之相。若廣分別無量無邊
云何開聽。謂佛世尊毘奈耶中開許一切能
無染汚現所受用資生因縁。云何制止。謂
佛世尊毘奈耶中制止一切自性罪法違無
罪法
云何犯處。略有十八。一不善。二違善。三身
業。四語業。五意業。六戒壞。七見壞。八軌則
壞。九正命壞。十隨護他心。十一護他損惱。十
二護非處疑慮。十三婬。十四鉢。十五衣。十六
食。十七臥具。十八病縁醫藥及餘資具。不善
者。謂所有性罪。違善者。謂所有遮罪。身語意
業處。隨其所應於一切五犯聚中當知其
相。如是所餘犯處。亦於五犯聚中如其所
應當知其相。云何有犯。謂若略説有五犯
聚。何故於此五犯聚中起諸違犯。謂五因
故。一因縁故。二發起故。三事故。四方便故。
五究竟故。此分別義。於攝事分毘奈耶摩
呾理迦中我當廣説
復有九種犯。一近事男犯。二近事女犯。三勤
策男犯。四勤策女犯。五正學犯。六苾芻尼犯。
七苾芻犯。八異生犯。九有學犯無有無學犯。
何以故。由彼更無所應作故。法爾獲得小
及隨小一切學處悉皆止息。又定不能犯染
汚罪。云何無犯。略有四種。一初業。二顛狂。
三心亂。四苦受所逼
云何出罪。略由五相。一由自故。二由他故。
三由自他故。四依轉故。五依捨故。由自故
者。謂應自靜息故。由他故者。謂見諦者有
所違犯不染汚罪。由自他者。謂諸異生染
不染罪。依轉故者。謂轉捨苾芻依轉得苾
芻尼依。或轉捨苾芻尼依轉得苾芻依。爾
時苾芻苾芻尼各所犯罪。或轉餘形或轉
無形。依捨故者。謂命終已。復次略有十種
制立學處清淨。一道理清淨。二果清淨。三攝
受清淨。四外清淨。五内清淨。六具分清淨。七
愛敬清淨。八伏對治修清淨。九隨眠斷對治
修清淨。十相續不斷清淨。復有差別。謂有
因縁制立學處清淨。遠離受用欲樂邊清淨。
遠離受用自苦邊清淨。勝行清淨。勝命清淨。
同法共住清淨。無違諍清淨。制伏煩惱清淨。
煩惱離繋清淨。任持正法清淨
復次略有十種尸羅過失。一毀壞所學過失。
二不喜樂過失。三伴相違過失。四期願過失。
五放逸過失。六増上慢過失。七隨眠不清淨
過失。八意樂不清淨過失。九不出離過失。十
邪禁過失
復有十種尸羅功徳。一和合尸羅。二無間尸
羅。三無怨對尸羅。四無損害尸羅。五堅固尸
羅。六出離尸羅。七勝所治尸羅。八不退轉尸
羅。九不共尸羅。十無上尸羅
復次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十時應不
放逸。何等爲十。一依犯時。二依定時。三依
生時。四依乞食時。五依所作時。六依受用
利養恭敬時。七依求多聞時。八依思正法時。
九依遠離時。十依通達究竟時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犯初時應不放
逸。謂有苾芻成就五支所攝不放逸即前
際倶行等。如前廣説。如是名爲於毘奈耶
勤學苾芻於初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定第二時應不
放逸。謂有苾芻。或住空閑或居樹下。生貪
欲蓋乃至疑蓋。終不安忍。則便棄捨除遣
變吐彼。由五蓋能染汚心乃至能令不得
涅槃。爲欲斷故於時時間應修止相。於
時時間應修擧相。於時時間應修捨相。
彼於如是止擧捨相得善巧已。由下劣心
慮恐下劣便正修擧。由掉擧心慮恐掉擧
便修内止。心得平等便修上捨。又於已得
三摩地中。不生愛味不起顧戀。無有貪
染無著而住。如是名爲於毘奈耶勤學苾
芻第二時中修不放逸。云何於毘奈耶勤學
苾芻依生第三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
臨命終時其心猛利。發起如是正加行心。
謂我今者應以縁佛縁法縁僧正命而
死。應以縁善善心而死。彼遂發起如是
如是善守護心。正念現前。以縁於佛法僧
正念及縁諸善善心而死。彼由縁佛縁法
僧所有正念。及由縁善所有善心而命
終故。名賢善死賢善夭沒。亦名賢善趣。於
後世。如是名爲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三
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乞食第四時
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依於村邑聚落而
住。彼即於此村邑聚落。廣説如乞食清淨
經。如是名爲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四時
中修不放逸。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
於所作第五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於
鉢作業。於衣作業。於諸智者同梵行所看
侍作業。或復於餘所有作業皆無縱逸。無
縱逸故不燋不爛。不失不壞。亦不零落
不過。所作不鄙所作不惡。所作不急所作
不緩。所作不掉所作不染。所作隨順世間。
順毘奈耶所有軌則。如是名爲於毘奈耶
勤學苾芻第五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受用利養恭
敬第六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隨所獲
得利養恭敬。於所獲得不染不著。不耽
不湎。不悶不執。亦不保玩而受用之。深
見過患。善知出離而受用之。隨其所得利
養恭敬能自制伏。不因所得利養恭敬心
住憍傲。如是名爲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
六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求多聞第七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棄捨世間所有
諷誦綺飾詞論。絢藻文章。隨順世間相應
多聞。於佛所説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性
相應縁性縁起。若順若逆一切經典。恭敬受
持。令得究竟。非觀諸法存有所得所獲
勝利。名得究竟。非觀諸法免脱論難所
獲勝利。名得究竟。非爲利養非爲恭敬。
乃至但爲自得調伏。自得寂靜。自得涅槃。
自得沙門若婆羅門最上義利故。於此法
善聽善受讀誦通利純熟究竟。如是名爲於
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七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思正法第八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獨處空閑。如其
所聞如其所受如其所得。所有諸法思惟
其義稱量觀察。思所應思離不應思。於
其少分但生信解。於其少分以慧觀察。凡
所思惟但依於義不依於文。如實了知
黒説大説。堅固思惟審諦思惟。相續思惟。
隨所思惟要當究竟。於其中間終無退
屈。如是名爲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八時
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於遠離第九時
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不與在家及出家
衆共相雜住。不同其喜不同其憂。廣説乃
至於所生起世事業中。終不許其究竟隨
轉。處空閑林邊際臥具。遠離一切有情方邑
散亂懈怠及障止觀諸隨煩惱。如是名爲
於毘奈耶勤學苾芻第九時中修不放逸
云何於毘奈耶勤學苾芻依通達究竟第十
時中應不放逸。謂有苾芻。於有如實知有。
於非有。如實知非有。於有上如實知有
上。於無上如實知無上。由彼於有非有有
上無上如實知故。於所未得不生得想。
於所未證不生證想。離増上慢。非増上
慢。所攝持故自記所解。如是名爲於毘奈
耶勤學苾芻第十時中修不放逸
復次有四種障能障出家。謂意樂障。所依
障。業障。不自在障。意樂障者。謂或爲王威
所逼迫而求出家。如是等。所依障者。謂或
盲聾或扇擇迦或半擇迦。或爲疥癩禿攣躄
等種種惡疾逼切其身。如是等。業障者。謂
害母等諸重惡業。不自在障者。謂父母等所
不聽許。若諸僮僕若王大臣他所劫掠。若
蘭所得。若有辯答。如是等。復次略有五處。
諸出家者於毘奈耶決定應學。何等爲五。
謂應學知有犯無犯若重若輕及略所説別
解脱經。有犯無犯如前已説。由六種差別所
犯成重。一制立差別。謂於學處而制立
故。二事差別。謂雖同是波逸底迦。然殺生
等所有性罪於餘遮罪有差別故。三穿穴
差別。謂如有一數數犯故。四煩惱差別。謂
如有一用其猛利貪瞋癡纒而毀犯故。五
智差別。謂如有一善品微少智慧狹劣。雖
等建立等事等穿等煩惱起。然其所犯成極
重障。非此相違有所犯者。如小水流少草
能偃。於彼細草不能漂沒。如大水流聚積
草木亦不能偃。此中道理當知亦爾。六時
差別。謂如有一於其所犯不能速疾如法
悔除。長時習已然後對治。與此相違應知所
犯名爲輕罪。復次諸持律者。應以五相觀
察所犯然後斷罪。何等爲五。謂一向雜染
故。一向不行故。制立依處故。現彼過失生
不生故。非一向現行故。此中一向雜染所
犯。謂諸性罪應當一向教令不犯。若毀犯
者如其所應當爲顯示令速悔除。又佛世
尊依此補特伽羅此方此時。制立如是遮罪
學處。若有所餘補特伽羅。餘方餘時犯此
過失。由觀此失而制立故。如其所犯應
爲顯示對治之法。若有不犯如是過失。不
應於此斷其有犯。亦不應顯對治之法。
如是名爲總略宣説觀察所犯。復次於毘
奈耶勤學苾芻。依止七處於六處中應修
加行。云何依止七處於六處中應修加行。
謂依止大師。依止親教。依止軌範。依止衣
服。依止乞食。依止臥具。依止病縁醫藥什
物。於法於學教授教誡等持供養不放逸中。
應修加行。此中法者。謂別解脱經及廣分
別。學者。謂増上戒學増上心學増上慧學。教
授教誡者。謂依増上戒學教授教誡。依増
上心學教授教誡。依増上慧學教授教誡。
等持者。謂九次第定。供養者。謂財供養及法
供養。財供養者。謂由一種可愛樂法。法供
養者。謂由所餘。不放逸者。謂於五種善巧
相續無間勤修加行。謂蘊善巧乃至處非處
善巧
復次毘奈耶中有五種攝受。一屬己受。二承
受受。三委寄受。四捨施受。五爲他受。由二
因縁令屬己受不得清淨。一生染著故。
二擬蓄積故。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縁令承受受不得清淨。一非處受故。二非
量非法受故。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縁令委寄受不得清淨。一不觀察人而委
寄故。二於不淨物心繋著故。與此相違乃
得清淨。由二因縁令捨施受不得清淨。一
於鄙惡田而捨施故。二非無悕望而捨施
故。除三種田當知所餘名鄙惡田。謂功徳
田。悲田。恩田。與此相違乃得清淨。由二因
縁令爲他受不得清淨。一非宿交。又不
告白。及性不識故。二有染心故。與此相違
乃得清淨
復次毘奈耶中由五因縁所受用事不得
清淨。一性有罪故。二不端嚴故。三不任用
故。四非攝屬故。五不作淨故。性有罪者。謂
依僞斗僞秤僞函繋縛撾打若斫若殺及
摣撮等所獲財物而受用之。名不清淨。不
端嚴者。謂受田宅及諸賄貨象馬牛羊雞猪
狗犬大男大女小男小女奴婢作使金銀珍寶
及生穀等。而受用之。名不清淨。不任用者。
謂大小便利洟唾所汚膿血肪膏。此等塗
染。復有所餘如是等類。若受用者名不清
淨。如世尊言。便利等器皆不清淨。不應受
用。非攝屬者。謂或僧祇物。若不被差。不墮
鉢中。亦不屬鉢。或別人物不與不捨亦不
捐棄非處委信。亦復非量而受用之。名不
清淨。不作淨者。謂五種淨。何等爲五。一受
得淨。二損壞淨。三委寄淨。四時法淨。五捨分
別淨。與此相違所有受用名爲清淨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八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
  彌勒菩薩説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聲聞地之三
復次應知毘奈耶由五種制立爲最甚深。
云何名爲五種制立。一學制立。二犯制立。三
出離制立。四止息制立。五羯磨制立
復次略由五處應知學制立爲最甚深。一
自在故。二不自在故。三顯現尸羅壞過失
故。四顯現憙樂鄙業過失故。五彼二過失行
不行故。言自在者。若時所化不隨煩惱勢
力而行。非諸煩惱令不自在。爾時即依如
是所化自在學行。隨意自在。不自在者。若
時所化隨諸煩惱自在而行。由諸煩惱令
不自在。爾時即依如是所化不自在學行。
制立不自在學處。顯現尸羅壞過失者。觀
諸性罪定不應行。制立隨護尸羅學處。顯
現憙樂鄙業過失者。謂觀能障勤修善品。
是故制立遮罪學處。彼二過失行不行者。謂
佛觀彼自在所化過失不行故無制立。觀
不自在過失現行制立學處
復次略由五處應知犯制立爲最甚深。云
何爲犯。謂能障礙所有善法令不得生。當
知此障略有五種。一慢緩障。二有罪障。三
輕慢障。四惡作障。五所知障。慢緩障者。謂懈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