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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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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三結隨界。或復應許苦法智時頓斷一切
見所斷結。如是則應於後後位觀餘聖諦功
並唐捐。既爾不應許漸現觀。又詳上坐所
立義宗。似許預流都未見諦。以彼上座自作
是説。謂最下品聖道生時。勢力已能浣濯相
續。令彼三結隨界頓斷。聖道生位必在未來。
然彼所宗未來未有。若聖道未有能浣濯相
續。令彼三結隨界頓斷。豈不説彼未見諦位。
三結隨界身中已無。便成預流都未見諦。若
彼意謂聖道生時。於相續中猶有隨界。如何
可説聖道生時。勢力已能浣濯相續。三結隨
界猶住其身。而言已能浣濯相續。如是意趣
極爲難了。若復意謂聖道正生。三結隨界爾
時正滅。亦不應説聖道生時。勢力已能浣濯
相續。夫言正滅必是現在。聖道生時隨界有
故。又彼設謂隨界滅時不能爲因牽後隨界。
即依此義名已浣濯。亦不應説已浣濯言。但
可説爲正浣濯故。又前所説則成預流。都未
見諦過終難免。彼於一諦理見仍未滿故。於
一二三諦見未圓滿時。猶可名爲見未見諦。
要具見諦方名預流。以經説預流見諦圓滿
故。況於一諦猶見未圓。而可名爲得預流者。
若謂聖道現在名生。爾時已能浣濯相續。則
舊隨界是忍所斷。爾時智起彼體已無。則於
自宗有相違過。又彼許忍非聖道收。如何能
斷三結隨界。又現在世名爲已生。説爲生時
不應正理。是故上座所立義宗。理或不應許
漸現觀。或定應許見道諦時。方能無餘永斷
三結。是則符順我對法宗。不應自言別立宗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二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三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七
如是已破上座所宗。唯執八心名諦現觀。餘
部於此有作是言。諸聖諦中唯頓現觀。彼言
既總理或無違。以諦現觀總有三種。其三
者何。謂見縁事。唯無漏慧於諸諦境。如實覺
了名見現觀。是即由見分明現前。如實而觀
四諦境義。即無漏慧并餘相應。同一所縁名
縁現觀。是即由見等心心所法同。能取所縁
四諦境義。即諸能縁并餘倶有。同一事業
名事現觀。是即由見等心心所法。并餘倶
有戒及生相等。於諸諦中同所作義。戒生相
等是現觀因。於現觀中彼有事用。故亦於彼
立現觀名。如是應知非相應法。唯一現觀除
慧所餘。心心所法有二現觀。唯無漏慧具足
有三。諸説名爲頓現觀者。謂於一諦得現觀
時。於餘諦中亦得現觀。故於前説頓現觀
察。應審推徴依何現觀。若言依事應讃言
善。以於苦諦得現觀時。於苦具三於餘唯事。
謂初觀見苦聖諦時。盡煩惱故即名斷集。得
擇滅故即名證滅。起對治故即名修道。以見
苦位於集等三。有斷證修事現觀故。約事現
觀名頓無失。若言依見應撥言非。此現觀必
漸諸諦相別故。一見理無多行相故。隨彼自
相一一諦中。世尊説言各各見故。如契經説。
正見云何。謂聖出世無漏無取。廣説乃至。諸
聖弟子以苦行相思惟於苦。以集行相思惟
於集。以滅行相思惟於滅。以道行相思惟於
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一見理無非一行相。
故必無有別相諦中。隨其自相倶時見理。由
此定應許漸現觀。若謂以一無我行相頓觀
四諦。理必不然。此不應名無漏慧故。謂無
漏慧於諸諦中。一一別觀方名見諦。異此應
説以非我行相。思惟苦等不應説言。以苦等
行相思惟苦等。又彼應説非我現觀能治何
等迷三諦惑。非謗集等惑非我觀能治以二
行相都不相違。由此不應名眞現觀。如迷諦
惑別有四門。現觀亦應如彼有別。唯迷苦境
有我執生。唯悟此生非我行相。能爲對治非
頓總縁。若頓總觀諸法非我。如何於諦能別
了知。愛眞有因滅眞寂靜道眞出離。若不了
知如是等相何名見諦。若觀滅道如苦行相。
應名邪智非如實知。是故但縁苦爲非我。可
名現觀非一切縁。又若見苦時斷迷道等惑。
修所斷惑何不能斷。若爾於苦得現觀時。應
於一切所作已辦。既非所許故理不然。若謂
數修能對治道。方能漸斷修所斷惑。非治頓
起可名數修。亦應要由解道等見。方能永斷
迷道等惑。非解苦時名解道等。如何能斷迷
道等惑。又由佛説非四諦中。總相頓觀成眞
現觀。故有設難。諦應如蘊。一時總觀成眞現
觀。若異此者法相無邊。現觀應無究竟時。者
唐捐其功。如善授經佛告長者。於四聖諦非
頓現觀。必漸現觀。廣説乃至。無處無容於苦
聖諦未現觀已。能現觀集。如是乃至。無處無
容於滅聖諦。未現觀已能現觀道。如是慶喜
及一苾芻。二經所言意皆同此。二經一一各
有別喩。若言我等不誦此經。理不應然。如向
所引。分明顯示漸現觀經。頓現觀經不可得
故。謂若汝等不誦此經。復無別經分明顯説
必頓非漸。是汝所誦可爲定量非撥此經。豈
無分明説現觀教。是故汝等應誦此經。此經
不違諸餘聖教及法性故。不可非撥。又共所
誦轉法輪經。説現觀中別觀四諦。如彼經説。
此苦聖諦。是先未聞法。應如理思惟。廣説
乃至。此道聖諦。是先未聞法。應如理思惟。不
可判爲初修業地。説此無間證等覺故。更不
別説現觀位故。若判此爲初修業地。應言何
處説入眞現觀時。既更無文此即現觀。故漸
現觀不違教理。又應詰彼頓現觀宗。執頓現
觀依何教理。具依教理。且教者何。如契經
言諸聖弟子。入諦現觀故倶時斷三結。此中
不見説漸次言。又契經説。於觀四諦應知慧
根。此既總説觀四諦言知頓現觀。又契經説。
修非常想斷諸欲貪。乃至廣説。非漸現觀唯
非常想。能斷一切欲貪等結。又契經説。若
斷一切疑由知薩因苦。薩是并義。此經意言
遍知有取苦。并遍知苦集顯頓現觀。又契
經説。若於苦無疑。於集滅道即亦得無疑。既
頓捨疑非漸現觀。如是謂教。其理者何。謂
見苦時。斷所斷集。爲見故斷。爲不見耶。若
見如何遮苦集諦倶時現觀。若不見者見苦
諦時不應斷集。經説聖慧見時斷故。又如頓
取五種色衣。謂如頓觀五色衣者。總取衣上
五種顯色。如是總以一種行相。頓觀苦等別
諦理成。又如日船燈體雖一而能頓起。種種
功能聖慧亦然。其體雖一作四事業亦無有
過。謂日出時一刹那頃。除冷遣闇生煖發光。
船於一念捨此趣彼負重截流。燈亦一時發
時破闇盡油燒炷。又斷見苦所斷惑時。若即
得初果應頓觀四諦。若未得果則斷一切見
斷惑時。亦應未得。差別因縁不可得故。又
執於諦漸現觀者。既必定許於苦等諦。一時
頓具知斷證修。亦必應許頓皆通達。如説於
苦爲通達遍知。乃至於道爲通達修習。故約
見現觀頓現觀理成。如是所言皆不成證。且
彼引教説倶時聲。爲證不成有別義故。見於
無間亦説倶聲。如曼馱多倶時墮落。然非此
説一刹那心。但説現觀故倶時斷三結。謂於
四諦漸現觀故。爾時便能永斷三結。故非由
此頓現觀成。或倶時聲顯倶有義。如世間説
有一母驢。與其十子倶時負駄。此則顯示永
斷三結。與諦現觀倶時有義。非唯於苦得現
觀故。便能一時永斷三結。世間亦見有説倶
聲。而不唯顯一刹那義。如説動足倶時
財。又説入城倶時富貴。引慧根教證亦不成。
如信等根慧亦爾故。如契經説。於四證淨應
知信根。非縁佛信即縁僧等。又如經説於四
念住。應知念根非縁身念。即縁受等慧根亦
爾非縁苦慧即縁集等。此言意顯於一一諦。
有一慧根。故此無能證頓現觀。非常想教證
亦不成。此於餘諦理不能現觀故。由非常想
唯以苦諦爲所縁境非四諦故。若觀苦諦修
非常想。爾時即名觀四諦者。苦應即四四應
即苦。如是便成非所愛過。故縁一諦修非常
想。必定不能現觀四諦。然詳經意。説有學
者修非常想斷諸欲貪。及能蠲除順上分結。
謂説修位起縁苦道。斷修所斷三界繋貪。掉
慢無明非説見道。如何引此證頓現觀。薩因
苦教證亦不成。見次第中亦言薩故。如言薩
子提婆達多。然此薩聲亦顯有義。此即顯示
知有因苦。非知苦位即知苦因。或復相違行
相別故。非苦行相即能知集。或復相違故知
有因。苦聖諦位非即知集。此意顯苦非無有
因。理必應然。由此經説知。有因苦。曾無餘
經世尊於集説知言故。由此爲證。知此經中
非説知因但説知苦。又若見説知并因苦。即
言苦集一時現觀。此既不言并知滅道。應許
現觀非頓理成。又理無容頓斷疑故。謂無容
見有因苦時迷滅道疑亦皆頓斷。經何故説
斷一切疑。今此經中言一切者。唯顯見此所
斷諸疑。謂此契經説前後際所有縁起。有情
於彼愚因果故生多疑惑。謂我過去爲曾有
等。乘此契經作如是説。知薩因苦斷一切疑。
惑此縱説斷一切疑。如何便能證唯頓斷。
由此或可顯隣近義。謂顯苦時知有因苦。便
極隣近斷一切疑。是一切疑必當斷義。如言
汝等若無憤發。則爲證得究竟涅槃。是故此
經顯初現觀。不可引證唯頓非漸。由此已釋
若於苦無疑。於集滅道亦得無疑。教以時促
故定當斷。故不出觀故説亦得言。非見苦時
一切疑斷。或依至果密説此言。以至果時
並無疑故。有作是誦。若於道無疑。於苦集
滅亦得無疑。故已通其教。理亦不然。且見苦
時斷所斷集。由無常等四種行相隨一現前
見彼故斷。苦集二物無差別故。以約行相苦
智別。非約所縁有差別故。見苦所斷集可
如是斷。見集所斷集斷則不然。以離因等四
種行相。了知集諦則不能斷。以説於集爲通
永斷。乃至於道爲通達修習。若異此者。
經但應言。集應永斷。乃至廣説。此即證成現
觀非頓。然非要見方能斷集。勿修道中縁滅
道智。不能永斷修所斷集。經言聖慧見時斷
者。説見時能斷非見所斷法如所證修。非要
由見所證修法。勿修道位苦集智起無所證
修。斷亦應然。非要由見。言如頓取五種色衣。
理亦不然。於一刹那分明取五。非所許故。眼
識總取五色衣時。不能了別青黄等異。唯能
總作顯行相轉。意識隨後次第了別。由行相
速生増上慢。謂於一時頓取五色。然必無有
現觀起時。不能分明了苦等異。唯於四諦總
行相轉。如不明了總縁眼識。故不應引喩頓
現觀。雖亦許有總相縁智。頓縁別相多境
而起。然不能了多境別相。於眞現觀爲喩不
成。如日船燈亦不應理。一體多業此不成故。
以總日中煖觸除冷。光色遣闇煖光自類。後
從前生非從一起。既無一體作四事業。故此
無能喩頓現觀。又日初出無遍除遣諸冷闇
能。故非頓喩燈不成喩。類此應知盡油燒炷
非別用故。船之捨趣亦無有別。負重截流各
非全分。故亦無喩頓現觀能。雖有多能同依
一體。而非現觀可與彼同。四行相殊互相違
故。況此三喩體皆非一。如何可引證頓現觀。
引得果證理亦不然。如斷上惑成應果故。如
漸斷上界一切煩惱。成阿羅漢果無有過失。
如是應知漸斷一切見所斷惑成預流果。又
如學位同而有差別故。如預流等學位雖同。
而於其中非無差別。如是第八類亦應然。又
修道中亦應徴責。斷下下道所斷惑時。若即
得一來應頓斷六品。若許爾者修斷不成。若
未得一來後亦不應得。無別因故。餘位亦然。
故彼所言無能證用。説於苦諦爲通達等。不
違我宗。有別義故。於苦至道爲通達言。顯
見道前四善根位。於四聖諦欣樂別觀。從此
便能入見道位。如其次第。於四諦中正能遍
知。乃至修習。此意爲顯漸次現觀。如是所説
豈違我宗。然通達言正顯見道。於四諦迹樂
欲見者。必應先起求通達心。故此位中説爲
通達。或爲通達即是見道。爲達諦理見道生
故。恐唯見諦即謂事成。顯見諦時別有所作。
故次復説遍知等言。或此經應言於苦等諦
由通達遍知。乃至修習顯所作事由慧故成。
若不許然不應重説。通達遍知義無別故。此
所引教但如其文。足能證成漸現觀義。以説
於苦爲通達遍知。乃至於道爲通達修習。分
明顯説漸現觀義。若異此者不應別説。既一
一別説爲通達言。故四聖諦境相各別。故唯
一慧體一刹那中。無容決了四別相故。如諦
別相審覺了時。方能斷迷別相惑故。證知現
觀非頓必漸。今正詳彼所引契經。顯由四見
力成四事現觀。非顯由一見四事現觀成。不
應引來證頓現觀。已辯現觀具十六心。此十
六心爲依何地。頌曰
    皆與世第一 同依於一地
論曰。隨世第一所依諸地。應知即此十六心
依。彼依六地如先已説。謂四靜慮未至中間。
何縁必有如是忍智。前後次第相雜而起。頌

    忍智如次第 無間解脱道
論曰。十六心中四法類忍名無間道。四法類
智名解脱道。名如前説。能忍可先來未見欲
苦。初念無漏慧名苦法忍。以契經中世尊自
説。若於此法以下劣慧。或増上慧審察忍可。
名隨信行隨法行故。應知此忍即無間道。何
處説此無間道名。經説一法難可通達。名爲
無間心等持故。又世尊説。有苦法智有苦類
智。乃至廣説。非此二智同縁三界苦等境起。
如先已辯。故於苦法忍所見欲苦中。決斷解
生名苦法智。前忍能斷十煩惱得。後智能與
彼離繋得倶生。經説智生隨於前忍。故知後
*智名解脱道。從此無間忍色無色。未曾見
苦第三刹那。無漏慧生名苦類忍。是見欲苦
忍種類故。次於苦類忍所觀上苦中。決斷解
生名苦類智。忍智如次斷煩惱得名無間道。
離繋得倶名解脱道。准前應説。於餘三諦准
苦應知。故前八忍名無間道。後之八智名解
脱道。復以何縁説斷對治名無間道。説離繋
得倶時起智名解脱道。經主釋言約斷惑得
無能隔礙故名爲無間道。已脱惑得與離繋
得。倶時起故名解脱道。若爾解脱道亦應名
無間。約與離繋得倶亦無能隔礙故。應作是
釋。無間隔故名爲無間。無間即道名無間道。
是無同類道能爲間隔。令於解脱道不爲縁
義。諸無間道唯一刹那。諸解脱道或相續故。
於自所治諸煩惱得已得解脱。與彼斷得倶
時起道名解脱道。自所治言欲顯何義苦類
忍等諸無間道。亦與他所治離繋得倶生。勿
彼亦名解脱道故。若苦法忍後即有苦類忍。
與前忍果斷得倶生。餘位亦然。斯有何失。若
爾此位縁欲苦等。已斷疑智應不得生。許此
不生復有何過。則於後修位我已知苦等。諸
決定智應不得生。於苦等境中先未生智故。
若於先位未有智生。後已知言便成無義。若
見道位唯忍能斷惑。應與本論九結聚相違。
以本論中説四法類智及修所斷爲九結聚
故。此不相違。以依諸忍是智眷屬密意説故。
此十六心皆見諦理。一切皆説見道攝耶。頌曰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論曰。見未曾見四聖諦理名爲見道。故於現
觀十六心中前十五心是見道攝。道類忍位
於諸諦中見圓滿故。至第十六道類智時。雖
亦有一先未知諦。而無一諦先未見者。以一
切忍皆見性故。由此爾時不名見道。豈不亦
見曾未見諦。謂道類智見道類忍。相應倶有
一念道故。諸有唯見曾未見者名爲見道。爾
時通見曾未曾見。故無此失。或此約諦不約
刹那。非爾時觀未曾見諦。非於一諦多刹那。
中未見一刹那可名未見。諦如刈畦稻唯餘
一科。不可名爲此畦未刈。故見未見名爲見
道。是見道相義善成立。故我宗説現觀後邊
道類智品是修道攝。兼修異境智行相故。謂
見道位唯修未來自同類境。智及行相道類
智位。如餘修道通修未來同異類境智及行
相。故修道攝。若謂見道有種種類。如或有
時唯修無漏。有時通修有漏無漏。如是應許
有時唯修自同類境智及行相。有時通修同
異類境智及行相。此例不然。唯修同境種種
類故。若許便有太過失故。謂於見道極成刹
那。唯約能修與自同境智及行相。名種種類。
然道類智未來所修。如餘極成修道位故。決
定不可以見道中。有未來修餘種種類故。例
亦更有餘種種類修。若許例然。應盡智等亦
見道攝。所以者何。所立見道種種類因無差
別故。謂亦可例如見道中。苦法智等亦見亦
智。忍唯是見名種種類。如是應許無學位中。
無學正見亦見亦智。盡無生智唯智非見。有
種種故亦見道攝。既不許然。則不應許以修
同境種種類故。亦修同異境種種智行相。故
先所言道類智品。兼修異境智行相故。是修
道攝。理無傾動。又見道應依色無色身故。謂
先離欲入離生者。道類智時證不還果。彼命
終已生色無色。乃至未得阿羅漢果。成道類
智無捨因故。既不許彼成就見道。故道類智
是修道攝。若許生在色無色界成就見道。斯
有何失。有應生彼入離生失。以見道位一一
刹那。皆是所入離生性故。若謂生彼雖成不
行。此但有言無行障故。若謂生彼行無用故
雖成不行。如已獲得勝進道者果行無用。應
生彼聖棄背聖道。以若獲得増上道時。於下
劣道可生棄背。既未獲得増上聖道。生彼重
起斯有何過。又於爾時現觀已滿。見道現前
成無用故。謂起見道爲成現觀。道類智位現
觀已成。見道現前都無勝用。此現起故非見
道攝。既是修道攝未得勝果道。生上二界應
容現行。又道類智品已知根攝故。謂餘極成
修位攝道已知根攝。此道類智既許攝在已
知根中。勿有一聖成二根失非極成。見道
許是已知根。是故聖道若一根攝。亦應許是
一道所收故。道類智是修道攝。又成彼聖者
得差別名故。謂成修道補特伽羅。名信勝解
或名見至。成道類智補特伽羅。亦得此名故
非見道必無極成。成見道者得信勝解見至
二名。是故一名所目聖道。應知皆是一道所
收。故道類智是修道攝。又遮見道中修他心
智故。謂道類智如餘極成。修道所攝諸解脱
道。亦有能修他心智者。然本論説見道位中。
決定不能修他心智。故道類智如餘修道。是
修道攝。修彼智故。又成此位中有練根等故。
等言爲顯容相續起。命終受生捨前道等。故
道類智是修道攝。非見道攝其理極成。或有
欲令是見道攝。一諦現觀最後心故如縁三
諦現觀後心。謂現觀中於四聖諦。一一各有
四刹那心。三最後心即見道攝。故道類智定
是見道。此亦非理。道類智忍時見道已滿故。
謂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如
後念故非見道攝。見道中間苦等七智。有餘
諦理當應見故。未息求見阿世耶故。不可判
爲非見道攝。道類智忍雖有一諦未知當知。
而於諸諦見已圓滿。是見道最後故得已滿
名。由此中間苦等七智。見中間轉故是見道
所攝非道類智。可與彼同越見相故是修所
攝。或如餘別應有別故。謂如三諦現觀後心。
能於未來修世俗智。非縁道諦現觀後心。如
是亦應許彼三智。是見道攝非道類智。又道
類智是沙門果。見後邊起隔生成就。諸未來
所修非定不生法。餘三類智則不如是。故應
唯彼是見道攝。故彼所説如縁三諦現觀後
心。此亦後心應見道攝定爲非理。若爾應言
此道類智。非數習故是見道攝。謂鈍根者起
修道時。要由數習。由彼聖道數習起故得修
道名。此道類智設鈍根者。亦能頓起不由數
習。猶如前位見道刹那。故應如前是見道攝。
此亦非理。以鈍根者起盡智時亦唯頓故。與
金剛喩定一加行起故。或彼應説盡智如何。
由數習生非道類智。如彼盡智同類數數現
在前故許修道攝。此道類智例亦應然。不應
判爲見道所攝。有餘師説。此道類智必不退
故是見道攝。謂鈍根者於道類智。亦必無退
有退修道。故定應許是見道攝。此亦不然。由
忍所斷必無重起故此不退。謂道類智設許
退者。必由見斷煩惱現前。設諸鈍根見斷已
斷。必無重起故此不退。又無退住無間道中。
若退道類智必退道類忍。然現觀忍許必無
退。故道類智定無退理。又道類智以能
持見道所斷煩惱斷故。雖鈍根者亦無有退。
若謂由此應見道攝。此難不然。一來果等亦
應同此見道攝故。謂彼後時捨預流果。至一
來等解脱道中。亦能任持見斷法斷。彼亦應
是見道所攝。若謂後位亦能任持修斷法斷
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應二性故。或不應説以
能任持見斷斷故應見道攝。彼此別因不可
得故。謂有何理一來等位。倶能任持二斷法
斷。但名修道非見道攝。是故不可約能任持
煩惱斷故立見修道。或見法性有種種故。非
由不退便見道攝。謂見諸聖有退墮者。然非
聖者一切可退。見諸鈍根有退墮者。然非鈍
根一切皆退。見退法性有退墮者。然非退法
一切皆退。雖有從果勝果道退。而非一切皆
有退理。謂漸次退非超越者。不經生退非經
生者。如彼容退有不退者。此亦應然何偏固
執。謂雖許有從修道退而非一切。除初刹那
餘修退時不必見退故。容有退初修若退亦
必退見故無退理。以必定無退見道故。非不
退故是見道攝。有餘師説。此由見道加行成
故是見道攝。謂道類智即由見道加行所成。
如餘見道不應説爲修道所攝。此亦非理。若
期心不出第十七等心亦應同故。若謂不定
故。理亦不然。雖不定有者修道攝故。謂有見
道加行所生非見道攝。由此見道加行成故
非決定因。又應此因有太過失。謂世第一既
與見道一加行生。應見道攝。又諸解脱與無
間道一加行生。應無間攝。故彼所立非定證
因。有餘師言。別有至教顯道類智是見道攝。
如本論説有九結聚。若道類智是修道攝。彼
所斷結應名修斷。不應復立修斷結聚。或應
見斷結聚唯七。然第八結。理必應是道類智
斷。以解脱道與無間道同所作故。如説九根
得預流果。此亦非理。教意別故。以本論中説
見斷結。是諸忍斷非智斷故。又以正理證道
類智。正所斷結非見所斷。以聖教中説二結
聚。一見所斷。二修所斷。然無漏慧有三類別。
一唯是見。二唯是智。三通二種。於此三中唯
是智者不能斷結。唯見斷者名見所斷。通二
斷者名修所斷。不爾立名應無有義。道類智
體既通智見。故彼所斷非見斷攝。然非所立
九結聚名全無有義。爲顯無間是解脱道助
伴攝。故顯此復何用證成。本論中所説八十
九有爲沙門果。以無間道是沙門故。此力引
生解脱道故。若無間道不斷結得。則解脱道
無容得生。如臣剪除諸怨賊處。王方自在安
住其中。或由智故忍有差別。故於忍所斷論
者説智名。或復何勞方便通釋。此文正應説
法類智忍斷。然不説者略中間言。所説九根
得預流義。如辯根處已具思擇。不可由斯證
道類智。如道類忍是見道攝。故見道位唯十
五心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三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四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八
辯見修二道生異。當依此道分位差別。建
立衆聖補特伽羅。且依見道十五心位。建立
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
論曰。見道位中聖者有二。一隨信行。二隨法
行。由根鈍利別立二名。諸鈍根名隨信行者。
由先信敬力修集加行故。諸利根名隨法行
者。由先樂觀察修*集加行故。諸有情類種
性差別。法爾先來如是安住。謂有情類若
從先來。凡所施爲一切事業。不樂審察能與
不能。專信敬他隨他言轉。彼後修得無漏道
時。在見位中名隨信行。由信隨行名隨信行。
先隨信他行於義故。彼有隨信行名隨信行
者。或由串習此隨信行。以成其性故名隨信
行者。彼信爲上首慧爲隨轉故。隨法行者翻
此應釋。謂有情類。若從先來凡所施爲一切
事業。樂審觀察能與不能。非由信他隨教理
轉。彼後修得無漏道時。在見位中名隨法行。
由法隨行名隨法行。先隨教法行於義故。彼
有隨法行名隨法行者。或由*串習此隨法行。
以成其性故名隨法行者。彼慧爲上首信爲
隨轉故。即二聖者由於修惑。具斷有殊立爲
三向。謂彼二聖若於先來。未以世道斷修斷
惑名爲具縛。或先已斷欲界一品乃至五品。
至此位中名初果向。趣初果故。言初果者。謂
預流果。此於一切沙門果中必初得故。若先
已斷欲界六品或七八品。至此位中名第二
果向。趣第二果故。第二果者。謂一來果。遍得
果中此第二故。若先已離欲界九品。或先已
斷初定一品。乃至具離無所有處。至此位中
名第三果向。趣第三果故。第三果者。謂不還
果。數准前釋。如是隨信隨法行者。由先具
縛斷惑有殊。數別各成七十三種。謂於欲界
具縛爲初。至斷九品以爲第十。如是乃至無
所有處。地地各九爲七十三。諸後具縛即前
離九。故後七地無別具縛。次依修道道類智
時。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別
論曰。即前隨信隨法行者。至第十六道類智
心。名爲住果不復名向。隨前三向今住三果。
謂前預流向今住預流果。前一來向今住一
來果。前不還向今住不還果。阿羅漢果必無
初得。異生無容離有頂故。見道無容斷修惑
故。至住果位捨得二名。謂不復名隨信法行。
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
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由信増上力
勝解顯故。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
由慧増上力正見顯故。何縁先時斷修所斷。
欲一至五或七八品。初定一品廣説乃至。無
所有處第九品惑。至第十六道類智心。但名
預流一來不還果。非一來不還阿羅漢向。頌

    諸得果位中 未得勝果道
    故未起勝道 名住果非向
論曰。依得聖道建立八聖如先已説。故得果
時於勝果道必定未得。以得果心於勝果道。
所對治惑非對治故。非非彼治現在前時。
得彼治道如先已説。又非得果時即有勝果
道。所斷煩惱離繋得生。道類忍不能斷彼繋
得故。若道力能斷彼繋得。此道引彼離繋得
生。可説此道能證彼滅。以得前果時未得勝
果道故。住果者乃至未起勝果道時。雖先已
斷修所斷惑欲一品等。但名住果不名後向。
後於何時得先所斷修惑離繋無漏得耶。於
勝果道現前時得。爲諸先斷彼修斷惑。入離
生位得前果已。此生定起勝果道耶。理必應
然。以本論説。聖生第四靜慮以上。無漏樂根
定成就故。若不然者。諸先已離三靜慮染。
後依下地得入離生。彼得果已。若生第四靜
慮以上。如何可説定成樂根。理不應言。唯如
是類。此生必定起勝果道。非餘先斷諸下地
惑。決定因縁不可得故。彼障已斷。必欣彼故。
障已斷道易現前故。如是已依先具倍離。及
全離欲入見諦者。十六心位立衆聖別。當約
修惑辯漸次生。能對治道分位差別。頌曰
    地地失徳九 下中上各三
論曰。失謂過失即所治障。徳謂功徳。即能治
道如先已辯。欲修斷惑九品差別。上四靜慮
及四無色。應知亦然。生死無非九地攝故。如
所治障一一地中各有九品。諸能治道無間
解脱九品亦然。失徳如何各分九品。謂根本
品有下中上。此三各分下中上別。由此失徳
各分九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
上下上中上上品。應知此中下下品道。勢力
能斷上上品障。如是乃至上上品道勢力。能
斷下下品障。上上品等諸能治徳初未有故。
此徳有時上上品等失已無故。應知此中智
雖勝。惑未増盛故道名下品。相續中*惑雖極
難斷。細隨行故障名下品。依如是理應立譬
喩。如浣衣位麁垢先除。於後後時漸除細垢。
謂彼麁垢於所住衣非甚堅著。少用功力以
水浣洗便能遣除。細垢不然。由甚堅著所
住衣故。以灰汁等及多功力方能遣除。又如
麁闇小明能滅。要以大明方滅細闇。謂麁重
闇纔擧小明便能令滅。若細輕闇要擧大明
方能令滅。失徳相對理亦應然。由此可言白
勝黒劣。若異此者。上上品道現在前時。方
能對治下下品障。如何可言白法力勝黒法
力劣。又刹那頃能治道生。於無始來展轉増
益。諸堅固惑能永拔根。由此故言白勝黒劣。
如時經久所集衆病。服少良藥能令頓愈。又
如長時所集衆闇。一刹那頃光明能滅。已
失徳差別九品。次當依彼立聖者別。且諸有
學修道位中。總亦名爲信解見至。隨位復有
多種差別。先應建立都。未斷者。頌曰
    未斷修斷失 住果極七返
論曰。諸住果者於一切地。修所斷失全未斷
時。名爲預流生。極七返。七返言顯七往返
生。是人天中各七生義。極言爲顯受生最
多。非諸預流皆定七返。故契經説。極七返生
是彼最多七返生義。經説與此義無差別。諸
無漏道總名爲流。由此爲因趣涅槃故。預言
爲顯最初至得。彼預流故説名預流。此預
流名爲目何義。若初得道名爲預流。則預流
名應目第八。若初得果名爲預流。則倍離欲
全離欲者。至道類智應名預流。此預流名目
初得果。然倍離欲全離欲者。至道類智不名
預流。約修惑斷立彼果故。預流必依遍得果
者。初所得果以立名故。一來不還非定初得。
唯有此果必初得故。何縁此名不目第八。未
具得向果無漏道故。未具得見修無漏道故。
未遍至得現觀流故。八忍八智名現觀流。道
類智時皆具至得。是故第八不名預流。由此
預流唯是初果。彼從此後欲人天中。各受七
生應言十四。何故説彼極受七生。此責不然。
七數等故如七葉樹及七處善。若謂經説見
圓滿者。無處無容受第八有。不應説彼於人
天趣各受七生。此亦不然。經約一趣密意説
故。若謂此經非密意説。則彼亦應不受中有。
若人天趣合受七生。經但應言受人天七。何
縁經説天七及人。既説及言定知各七。又必
應爾。飮光部經。分明別説各受七故。若依
一趣密意而説。故與經説見圓滿者。無第八
有言不相違。如何上流有遍沒者。彼一趣受
過八生故無相違失。遮第八言依極七有。地
非約上地故。謂若於此地説諸聖者極受七
生。即於此地中遮第八有非色無色契經所
説七返有言。非約三界無差別説。寧應謂此
遮第八言。總約三界無差別説。故此經説遮
第八言。如七有言唯約欲界。密意説故無相
違失。有餘謂此會釋不然。餘處曾無如是説
故。此中無有密説相故。謂曾無處作如是言。
上流受生過於七有。可以證此遮八有經。依
欲界説非約一切。又非遮止第八有經。違害
所餘無別意教。必有別意故判爲密意説。故
此會釋不應正理。豈不遮止第八有經。與
上流經極相違害。無相違害。以上流經
説上流有餘意故。謂此唯説全超半超。名爲
上流無遍沒故。如是會釋理定不然。餘處曾
無如是説故。生處定因曾不説故。謂曾無處
説諸上流。唯有二種無有遍沒。又曾不説生
處定因。言此上流定於色界。唯生此處彼處
不生。然契經説七士趣處。擧多譬喩以顯上
流。次第遍生色界諸處。觀彼經意既説
流。至道等邊無縁故滅。顯不還者於色界
中。一切處生過於八有。故知定有遍沒上流。
謂彼經中依六士趣各説一喩。唯於第七上
流士趣説十一喩。顯彼聖者於色界中。有次
第生一切處者。故彼經説如有上流乃至道
邊。或水邊等無所依故即便盡滅。顯彼聖者
過於此處。無生處故便般涅槃。故上流經無
餘意趣。遮第八教與彼相違。即是此經密意
説相。又見經説無差別言。於中非無差別意
趣。如契經説。無處無容有二輪王倶時出現。
此經雖復無差別言。非不但依一四洲説。此
中亦可作如是言。餘處曾無如是説故。此中
無有密説相故。豈即謂此會釋不然。故彼此
中徒興固執。復何縁故感八有業。能障見諦
非七有業。若謂聖者於欲界中。極受七生無
第八故。此無因故亦同所疑。若謂齊此時相
續必熟故。此亦不然。無定因故。謂有何等
決定因縁。於第七生爲盡諸漏。根未熟者至
第八生。爲盡諸漏根亦不熟。若謂聖道種類
爾故。如爲七歩毒蛇所螫。此喩不然。壽量定
者過此齊限亦得往故。又若聖道種類法然。
則由道生遮第八有。寧説彼業能障見諦。謂
但應言由聖道起遮第八有。不應言感第八
有業能障見諦。若有已作及已増長第八有
業。聖道於彼無能遮力故不得生。彼亦不
應能障見諦。至第八有方般涅槃。於正理中
有何違害。有餘於此作是釋言。由彼有餘七
結在故。謂二下分五上分結。此亦無能證。
唯七有唯貪瞋結。引七有故。又無契經説不
還者受極七有。又無經説五上分結引欲界
生。故彼所言無能證力。但由法爾極受七生。
於中不應強申理趣。中間雖有聖道現前。餘
業力持不證圓寂。唯依佛出世有別解律儀。
故彼第七有若不遇佛法便在家。得阿羅漢
果。既得果已必不住家。苾芻威儀法爾
就。雖不會遇前佛所説。而於餘命生極厭心。
不經久時便入圓寂。有言。彼往餘道出家。理
不應然。往餘道者。由惡見力邪業轉故。云何
彼名無退墮法。以不生長退墮業故。違彼生
長業與果故。強盛善根鎭彼身故。加行意樂
倶清淨故。諸有決定墮惡趣業。尚不起忍。況
得預流。故有頌言
    愚作罪小亦墮惡 智爲罪大亦脱苦
    如團鐵小亦沈水 爲鉢鐵大亦能浮
經説預流作苦邊際。依何義立苦邊際名。依
齊此生後更無苦。是令後苦不相續義。或苦
邊際所謂涅槃。如何涅槃。可是所作除彼得
障。故説作言如言作空。謂毀臺觀若於人趣
得預流果。人中滿七天准應知。非聖亦有極
七返生。相續成熟得涅槃義。然非決定。是故
不説。已*辯修惑都未斷者。名預流果極七返
生。今次應*辯斷位衆聖。且應建立一來向
果。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縁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惑三四品故。謂惑於
先異生位斷。或今預流進修位斷。二由成根。
得能治彼無漏根故。謂已成就彼能治道。三
品四品無漏諸根。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
生故。謂斷三品更受三生。若斷四品更受二
生。此三二生由異生位。造作及増長感三二
生業。非諸聖者於聖位中。更能新作牽後有
業。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經説諸聖者。
唯受故業更不造新。若三縁中隨闕一種。闕
二全闕不名家家。何故成根。頌中不説預流
果後。説進斷惑成能治彼無漏諸根。義*准已
成。故不具説。若爾應不説三二生言。説斷三
四品義已成故。謂已進斷三四品惑。決定餘
有三生二生。故説家家相不圓滿。則應於頌
更説等聲。方可具收家家三相。或應不説三
二生言。然頌中言三二生者。以有増進於所
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有餘師説。亦有
具足家家三縁而非家家。謂異生位先斷修
惑。三品四品住見道中。但以家家生所顯故。
是預流果勝進位故。非住見道有斯義故。
雖三縁具不名家家。今詳彼言定不應理。非
住見道具彼三縁。爾時不能修修*惑對治故。
要得治彼無漏諸根。方是三縁中成無漏根
義。故住見道非具三縁。無具三縁非家家者。
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生
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二人
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
處或二或三。若有七生不必滿七。非家家位
中間涅槃。何類所攝攝屬七生。七中極聲顯
極多故。由此已顯生未滿前。得般涅槃亦是
彼攝。根最鈍者具經七生。非諸利根生定滿
七。寧無斷五亦名家家。以斷五時必斷第
六。非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
故。即預流者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
應知轉名一來果向。若斷第六成一來果。彼
往天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
以後更無生故。即由此義證家家中。若天家
家受三生者。人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
人一天二。如應例釋人中家家。若謂不然。彼
一來果有何異彼二生家家。彼貪瞋癡唯餘
下品故。即一來果名薄貪瞋癡。已辯一來向
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曰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縁具轉名一
間。一由斷惑。斷欲界中修斷七品或八品故。
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間解脱無漏根故。三
由受生。更受欲有天或人中餘一生故。若三
縁中隨闕一種。闕二全闕不名一間。成無漏
根頌中不説。及應復説一生所因。准家家中
如應當釋。所言間者是隙異名。調彼位中。由
有一隙容一生故。未得涅槃。或此間名目間
隔義。謂於彼位有餘一生。爲間隔故不證圓
寂。有一間者説名一間。如何有餘一品修
*惑能爲障礙令受欲界生。名爲一間。未得
不還果。若斷此品便爲超越欲界所繋諸業
煩惱異熟等流二果地故。彼極爲礙容更受
生。斷六品時未越彼地。故無斷五中間受生。
現身不能證一來果。即斷修惑七八品者。應
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品惑入見
諦者。後得果時即名家家及一間不。此未名
曰家家一間。未得治彼無漏根故。初得果位
果道現前。爾時未修勝果道故。要至後位起
勝果道。方得名曰家家一間。治彼無漏根爾
時方得故。若進斷惑預流一來。方立家家一
間名者。何故善逝。手箭經中説七生一來與
彼同斷惑。如彼經説。云何家家。謂永斷遍知。
身見等三結。極七返有應知亦然。云何一間。
謂永斷遍知身見等三結。及已能薄欲貪瞋
癡。一來亦爾。無相違失。不言唯故。如經所
説。預流一來。謂説預流永斷三結。非所餘結
彼未能斷。如説預流永斷六法。一有身見。二
邊執見。三邪見。四順惡趣貪。五順惡趣瞋。六
順惡趣癡。又説一來永斷三結。薄貪瞋癡不
言薄慢。又不説斷邊見邪見。如預流果。非
一來果不令慢薄不斷邊邪。然彼經中不言
唯故。起彼治故必亦斷彼。如是所説家家
一間。既不言唯進斷無失。又契經説。彼生
減定知彼望預流一來。轉更成多諸煩惱
斷。以諸煩惱是生因故。即由此故知彼望前。
必定已生殊勝對治。若爾何故説家家一間
與七生一來所斷相似。顯此即是彼差別故。
或所進斷細難覺故。或應更審求同説因。不
可引斯少分密教。便決定證家家一間。與預
流一來所斷惑相似。上座意謂。家家一間與
七生一來。但利根有異。謂隨信行隨得預
流。若成預流轉名信解。亦即名曰極七返生。
諸隨法行隨得預流。若成預流轉名見至。即
於此位亦名家家。由彼聖者根猛利故。生三
二家便證圓寂。又即信解隨得一來。若成一
來仍名信解。即於此位經於二生。即諸見至
隨得一來。若成一來仍名見至。即於此位亦
名一間。由彼聖者根猛利故。受一間生便證
圓寂。如是安立不應正理。以極聲顯生最多
故。若預流果經三二生。便般涅槃名家家者。
極七返有唯經三二生便般涅槃。與家家何
異。又彼既謂即預流果。若利根者生三二家
便般涅槃。是家家攝。極七返有亦許中間。經
三二生便證圓寂。如何執彼定是鈍根。非即
鈍根可亦名利。故彼所立不應正理。又若一
間由利根故。唯受一有便般涅槃。如何可説
即一來果。許一來言目二生故。又彼論説不
遮一來。唯於天趣有重生理。諸一間者可無
是事。此非亦是一趣重生。非一來故。二生
所隔立一間名。可不成故。謂不應説有一來
者。唯於天趣具受二生。以説一來般涅槃故。
若二生者如何可説名爲一間。故彼所言可
無是事。此言應理。又一來者。彼定無容許天
趣中有重生理。與彼所許於天趣中。二生家
家應無別故。若謂如説極七返有。據極滿者
説七返言。而實於中有不滿者。如是就極立
一來名。謂極一來便證圓寂。而實亦有天上
重生。不來人中證圓寂者。此亦非理。前過隨
故。又彼所許鈍根一來。若於天中受一生已。
不來人趣便般涅槃。與彼一間有何差別。無
決定理限彼鈍根。必來人中方證圓寂。若不
來者便成一間。非即鈍根可亦名利故彼所
立不應正理。又彼所許違害契經。以有經中
説信解性。若有獲得殊勝善根。亦説名爲利
根等故。謂契經説。若有五根増上猛利極圓
滿者。名倶解脱阿羅漢果。若有五根漸劣漸
鈍名慧解脱。乃至廣説。於此經中時解脱者。
得八解脱亦名利根。若未獲得八解脱者。不
時解脱亦名鈍根。若諸信解得滅盡定。亦説
名爲利根身證。若未獲得滅盡定者。雖是見
至而名鈍根。如是一來信解*性者。得勝治
故轉名一間。若未獲得勝對治者。雖見至*性
唯名一來。如是應知家家七返。故彼所立家
家一間唯是利根。其理非善。又彼部論作如
是言。品別斷惑非眞聖教。彼部所立家家一
間。唯是利根豈眞聖教。非彼上座自許己身。
及我許彼是眞大聖。寧謂自言是聖教攝。佛
曾無處作如是言。又彼所言違餘聖教。不可
自謂是聖教攝。然品別斷惑非非眞聖教。以
薄伽梵説一來果。永斷三結薄貪瞋癡。非貪
瞋癡如材木等。可由斫等令其漸薄。但可品
別漸次斷之。下品爲餘説之爲薄。又契經説。
諸不還者。已無餘斷貪欲瞋恚。由此爲證知
一來時。猶有餘品貪瞋未斷。今至此位方斷
無餘。又契經説。預流果位已永斷一切趣惡
趣貪等。由此證知一來果等。有品已斷有品
未除。又已顯成得勝治故。方可建立家家一
間。既彼位中得勝對治。知盡貪等與前有別。
是故品別斷惑理成。隨眠品中亦已顯示。又
彼論説有何因縁。於斷惑時許品別斷。唯許
九品非十非千。此責不然。唯有如是九品差
別對治生故。謂斷惑位一一地中。九品道生
便能永斷自地所攝諸煩惱故。無勞建立若
十若千。又與見修所斷同故。謂彼宗許斷煩
惱時。亦有分爲品別斷義。以見修道所斷
諸惑許入聖時前後斷故。既許如是亦可責
言。有何因縁於斷惑位許品別斷。然唯建立
見修二品非三非千。彼既許然此亦應爾。又
薄伽梵於契經中亦作是言。九品斷惑。前來
依彼已具辯成。佛於法性自在通達。作如是
説。但可信依不應於中輕爲徴詰故一來果
勝進道中。方建立一間非住一來果。亦預流
果勝進道中。方建立家家非住預流果。如是
所説理趣必然。即先成就一來果者。斷欲界
惑九品盡時。捨一來名得不還果。必不還受
欲界生故。此或名爲五下結斷。如契經説。若
有永斷五下分結名爲不還。此據集斷密作
是説。必無五結倶時斷理。或二或三先已
斷故。理實應説於此位中斷二或三得不還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四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五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九
依不還位。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今
次應辯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説有七。且行色界差別有
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
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涅槃
故。説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於生已。
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
上流故名爲上流。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
伽羅。已於生結得非擇滅。起結不爾。彼於欲
界遇逼惱縁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結
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縁。遂致命終由
起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斷
餘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言生般者。謂有
一類補特伽羅。由先具造順起生業及増長
故。欲界沒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進道故。
生已不久成阿羅漢。盡其壽量方般涅槃。約
有餘依説爲生般。非纔生已便般無餘。彼捨
壽中無自在故。言有行般無行般者。謂有一
類補特伽羅。生已多時方成無學。於中有一
勇猛精進。有一禀性慢緩懈怠。如次名爲有
行無行。謂若一類。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三
摩地力。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後生色界。經
於多時還能進修前種類道成阿羅漢。名有
行般。無行般者。與此相違。或色界生經多時
已。依止苦行解脱餘結。名有行般。以彼修習
依功用道般涅槃故。與此相違名無行般。豈
不中般生般現般。所依止行亦有此故。應立
有行無行般名。無如是失。此義雖等而彼各
有差別位故。謂中般等。雖亦定依苦行樂行
解脱餘結。而彼各有分位不同。對此名爲不
共差別。此無如是分位別故。約道不同顯其
差別。如何以此例彼令同。故於此中所辯無
失。由此有説二差別者。由縁有爲無爲聖道。
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應知亦無餘同此失。經
主所難有大過失。爲已善通此義雖等。而彼
各有差別位故。然有經説無行在先。亦有經
中先説有行。時既無異隨説無違。有行可尊
故我先説。言上流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上
流行増非初生處即證圓寂。謂欲界沒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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